上海高先生母亲2021年5月去世,未留遗嘱,当时外婆计老太太尚在,因此外婆为法定继承人之一。高父未及时办过户。不久,表姐(舅舅女儿)起诉要求分割母亲留下的上海虹口两套、浙江嘉兴一套房产份额。后外婆去世,表姐称依据外婆2022年所立遗嘱,主张“遗嘱继承”。高先生质疑:家人为免刺激老人,一直瞒着母亲死讯,外婆临终前仍不知女儿已故,不可能立遗嘱处置这份遗产。表姐拒绝采访,称以判决为准。高先生已申请笔迹鉴定,案件标的超百万元,正在等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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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云新闻、长沙政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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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中青文化传媒

编辑:周月华

审核:黄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