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雍熙年间,京西路邓州,有个小商人叫郑绪,开着一间杂货铺,卖油盐酱醋,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他有个邻居叫张进,是个赌徒,输了钱就来找郑绪借,郑绪借过几回,后来不借了,张进就记了仇。
那年腊月,张进夜里撬了郑绪的铺子,偷走了三贯铜钱和两匹布。郑绪第二天发现丢了东西,去衙门报了官。
那会儿快过年了,邓州知县急着回老家,胡乱判了句“年后再查”,就把案子撂下了。
郑绪等了一个正月,衙门没人理他。他等不下去了,正月二十那天去了一趟开封,把状纸递到了京西路转运使的衙门。
转运使刘锡看了状纸,批给了邓州府重新审理。
邓州府的一个推官姓袁,叫袁廓,接了这案子,派人去查。差役查了几天,在张进家里搜出了那两匹布。
张进说自己是从市场上买来的,但卖布的商贩早就不在了,对不上账。
袁廓就判了张进偷窃属实,按律杖六十,赔偿郑绪三贯钱。
张进不服,上诉说袁廓偏袒郑绪。
案子又报到转运使刘锡那里。
刘锡把案卷翻了一遍,发现一个问题:郑绪报失的时候说丢了“三贯铜钱和两匹布”,张进家搜出来的确实是两匹布,但那三贯钱一直没找到。张进说钱他输了,已经没了,但他说不出输给了谁。刘锡觉得蹊跷,就自己问了一遍。
这一问,问出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
郑绪说:“三贯钱是我攒了大半年的货钱,放在铺子柜子最下面的抽屉里,用一块蓝布包着。”
张进说:“我那天夜里撬开柜子,抽屉里根本没有钱。只有两匹布,我拿了布就走了。”
两人说的抽屉是一个,但一个说有钱,一个说没钱。
刘锡问郑绪:“你确定钱在抽屉里?”
郑绪说:“我腊月二十那天亲手放进去的,柜子上了锁,第二天一早锁就被撬了。除了张进,没人进过那间铺子。”
刘锡又去问隔壁的杂货铺老板,他说腊月二十那天傍晚确实看见郑绪在铺子里数钱,一摞一摞地码好放进抽屉里。
刘锡亲自带人去郑绪的铺子查看。铺子不大,前店后宅,放钱的柜子靠墙放着,铁锁被撬坏了,抽屉的木板有被撬过的痕迹。刘锡让人把抽屉整个拆下来,翻过来看。抽屉底板比侧板厚一些,敲起来声音闷闷的。刘锡让人把底板撬开,底下竟然有一层夹层。夹层里放着一个小布包,打开来,是满满一包铜钱,用蓝布裹着,码得整整齐齐。数了数,不多不少,正好三贯。
刘锡把郑绪叫到跟前,问他:“这夹层是你做的?”
郑绪脸色变了,说:“是。我怕铺子里遭贼,就在抽屉底下做了一个暗格,把钱藏在里面。明面上只放些零钱和布匹。”
刘锡说:“那你腊月二十那天数钱,是在往暗格里放钱?”
郑绪说:“是。”
刘锡说:“那你报官的时候,为什么说钱放在抽屉里?你明明知道钱在暗格里,贼偷不走,你为什么还告张进偷了三贯钱?”
郑绪答不上来。
刘锡把张进叫来,问他:“你撬开柜子的时候,有没有发现抽屉底板有什么不对?”
张进说:“没有。抽屉是空的,我翻了翻没找到钱,就把布拿走了。”
刘锡让人把暗格里那三贯钱摆在堂上,对郑绪说:“你没丢钱。你报官丢了钱,是想借着官府的手,把你跟张进的旧账一块算了。张进偷了你的布是事实,你没丢钱却说他偷了你的钱,是诬告。”
郑绪跪在地上,说了一句:“大人,那三贯钱是我的,我没丢,但张进偷了我东西,我恨他,我想让他多赔点。”
刘锡判决:张进偷窃两匹布属实,杖六十,赔偿布价。郑绪诬告张进偷钱,本应反坐,但念在钱确系其所有、并非伪造案情,从轻处置,杖四十。
案子结了。张进赔了布钱,挨了板子。郑绪挨了板子,拿回了自己的三贯钱。
后来袁廓跟刘锡说起这个案子,感慨了一句:“郑绪为了三贯钱,去开封告了一趟状,又挨了四十板子。他亏了吗?没亏,钱拿回来了,仇也报了。但他赚了吗?也没赚。那四十板子是实实在在打在他身上的。”
刘锡说了一句:“人穷志短。三贯钱是他的命,他什么都舍得,就是不舍得那三贯钱。”
几年后刘锡调任他处,跟同僚聊起在邓州办的案子时,提起这一桩,说了一句:“那三贯钱放在暗格里,本来谁都不知道。郑绪要是不告这一状,钱还是他的。他非要告,非要让官府替他出气,结果把自己的暗格暴露了。这个人聪明过了头,聪明到以为自己能把官府也骗过去。”
这桩案子被收录进宋人郑克的《折狱龟鉴》里,篇名叫《刘锡察钱》。案子不大,没有杀人放火,没有奸情冤屈,只有一个想借官府之手报复邻居的小商人,和一个被自己藏钱的暗格出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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