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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审理中被申请人、原审其他当事人能否提出再审请求?司法解释权威解答

一、核心结论

可以提出再审请求,但同时满足时间节点法定六个月申请期限双重条件,法院才会合并审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 修正)第四百零三条第二款: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结束前提出的再审请求,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六个月期限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

二、两项法定硬性门槛

  1. 庭审时间限制:截辩论终结前再审开庭辩论环节结束,即丧失当庭提出再审请求的权利;辩论结束后再提交,法院不再接纳。
  2. 申请期限限制:遵守 6 个月不变期间再审申请六个月为除斥期间,不中止、不中断;无论何时在庭审提出,都必须在法定六个月期限内,超期不予审查。

三、实务操作要点

  1. 文书准备:尽量开庭前提交书面再审申请书,列明再审事由、证据,便于合议庭一并审查;
  2. 时间把控:辩论阶段是最后窗口期,不要拖延至辩论完毕;
  3. 范围约束:自身再审请求同样不能超出原审诉讼请求,超出部分不予审理;
  4. 程序优势:符合条件的,法院将双方再审事由合并审理,无需另行立案。

四、风险提示

若超过辩论终结时间、或超出六个月再审期限,当事人只能另行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无法在本次再审中主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