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9月13日深夜,湖北襄樊当地一家毛纺厂内,一名女工结束了中班工作,在当晚九点二十分准时离岗下班。在那个物资与交通条件有限的年代,工厂工人夜班徒步返程是极为普遍的情况,没人能预料到,这条平日熟悉的乡间小路,当晚潜藏着蓄意作恶的歹徒。
这名女工独自沿着乡间土路往家走,行至庞公公社潭溪大队十四队路段时,发现前方有两名男性行人。起初她并未多想,只以为是当地同村赶路的村民,便加快脚步从二人身旁超前走过。
可接下来的赶路过程,处处透着诡异。两名男子反复追赶上她,又多次被她反超,双方前后交替擦肩而过整整三次。反常的交错行径让氛围变得格外怪异,但彼时夜色浓重,周边田野荒僻、不见人烟,等女工察觉到危险、心生恐惧时,已然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来不及脱身。
当晚十点左右,两名男子突然快步上前拦住女工的去路。其中身形高大的男子当即上前死死将她抱住,无视她的激烈反抗与挣扎,强行将她拖拽至襄谷公路旁的棉花田地深处。在空无一人的棉田之中,两名歹徒先后对这名无助的女工实施了性侵,犯下轮奸恶行。
施暴过后,二人毫无悔意,态度轻浮嚣张,行径格外恶劣。那名身材矮胖的男子更是做出荒唐举动,主动向受害女工搭讪,声称想要和她交往谈恋爱,还大肆吹嘘画饼,许诺要带她远赴广州经商打拼,赚大钱、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说完,他强行将一件毛质背心塞到女工手中,被悲愤又警惕的女工断然回绝。
一番无理纠缠结束后,两名歹徒瞬间变脸,语气凶狠地向女工发出恐吓,严令她不许向任何人透露此事、不许报警,扬言若是她敢声张,二人必定折返回来报复加害。撂下威胁后,两人趁着漆黑夜色仓皇逃离作案现场。遭受重大身心创伤、极度惊恐的女工,强忍心底的委屈与恐惧,摸黑艰难赶路,直至当晚十一点五十分,才狼狈地冲进万山派出所,痛哭流涕向民警报案求助。
作为一名常年在岗的毛纺厂老职工,女工日常工作始终与各类纺织品打交道,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遭遇侵害时,她敏锐留意到了一个关键细节:歹徒强行塞给她的那件毛背心,触感粗糙、做工粗糙简陋,属于工厂筛选淘汰下来的残次不合格货品。
这个看似不起眼的细节,成为后续公安民警锁定涉案人员、突破案件的关键线索。除此之外,女工完整记下了两名歹徒的面部样貌、本地口音以及随身携带的物品特征,为警方精准侦查、快速排查嫌疑人提供了详实可靠的依据。
经女工供述,两名歹徒均为本地乡土口音,辨识度极高。其中高个子身高约一米七五,脸型瘦削,身上伴有浓重的狐臭,左手手腕佩戴手表,肩上挎着一款两用背包;矮个子身高约一米六五,身形肥胖,面部布满络腮胡,未佩戴手表,同样背着两用背包,身上还随身携带一把黑色布面雨伞。二人外形特征差异显著,极易区分,极大缩减了警方后续排查的工作量。
万山派出所接到这起性质恶劣的性侵报案后,高度重视、不敢懈怠,在凌晨一点第一时间将案情上报至襄樊市公安局刑侦科。报案上报后不到五分钟,刑侦科副科长李枝龙便带领现场勘查工作人员紧急集结出发,连夜奔赴位置偏远、路况简陋的田间案发现场开展工作。
彼时公安办案硬件条件十分有限,没有专业的夜间现场勘查设备,参与办案的民警只能依靠马灯、手电筒的微弱光亮,俯身蹲在漆黑的棉田里,逐寸仔细勘验地面痕迹、梳理现场线索。全体办案人员通宵奋战,直至次日凌晨五点,才完整梳理清楚案发现场的整体情况,固定好全部关键涉案证据。
勘查结果显示,案发棉田内部大片棉花植株被踩踏倒伏,枝叶散落满地,田地土埂处留存着一处清晰的人体躺压痕迹,完整还原了当晚歹徒施暴的全过程。技术人员在现场细致搜寻筛查,成功提取到嫌疑人挣扎脱落的皮带环、数缕黄、绿混杂的毛线纤维,以及半枚轮廓模糊的左手掌印。
与此同时,现场勘查人员一共甄别出三组鞋印,剔除受害人本人的鞋印痕迹后,剩余两组分别为菱形纹路塑料底布鞋鞋印、波浪纹路凉鞋底鞋印。民警当即采用石膏倒模技术,将两组关键鞋印完整复刻留存,成为后续锁定犯罪嫌疑人、固定罪证的核心物证。
现场勘查工作收尾后,全体办案民警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复盘案件细节。结合受害人的口供与现场留存的各类痕迹物证,办案团队统一研判:该案属于典型的临时起意恶性刑事案件,两名嫌疑人并未提前踩点、精心预谋,只是夜间外出闲逛时偶遇独行女工,见色起意,临时滋生歹心实施犯罪。
结合现场线索与作案轨迹分析,两名嫌疑人全程步行逃窜,活动范围有限,大概率为案发地周边的常住村民,作案后就近藏匿在家中。且二人长期结伴同行,作案时配合默契、分工明确,关系十分亲密。
除此之外,结合矮个子嫌疑人作案后荒唐搭讪、虚妄许诺的反常行为,警方推断该男子应为未婚大龄青年,心性浮躁、好高骛远、不切实际。而现场残留的毛线纤维、作案时拿出的劣质毛背心等物证,也佐证二人家境普通,平日大概率依靠零散副业谋生,日常频繁接触各类纺织货品。
精准锁定排查方向后,警方迅速启动大范围拉网式排查,将庞公公社下辖的二十九个生产小队、六个关联直属单位全部纳入排查范围,累计核查137名重点可疑人员,征集群众举报线索86条。但经过办案人员逐条细致核对甄别,所有线索均被逐一排除,未发现有效涉案踪迹。
连续二十多天高强度、连轴转的排查工作全线落空,案件毫无进展,一线办案民警普遍心生焦躁,这起恶性案件的侦查工作彻底陷入停滞僵局。考虑到案件拖延越久,现场物证越容易灭失、嫌疑人极有可能销毁留存赃物、隐匿罪证,刑侦副科长李枝龙果断叫停盲目大范围排查,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再次复盘全部案情细节,彻底调整侦查思路与办案方案。
警方摒弃了此前广撒网、低效率的排查模式,确立了“拓宽排查区域、精准锁定目标”的全新侦查策略。一方面将排查边界从原本的庞公公社,扩展至整个襄阳县全域,彻底消除地域排查盲区;另一方面精准缩小重点核查人群范围,将常年结伴外出从事零散副业、频繁接触纺织物料、体貌特征与嫌疑人画像完全匹配的青壮年,列为核心排查对象,同时联动襄阳县公安警力协同开展跨界排查。
侦查思路调整后,案件很快迎来突破性转机。1980年10月7日,办案民警在泥嘴公社永久大队走访摸排时,从当地仓库保管员口中获取了一条极具价值的关键线索:该大队第四生产队有两名村民整日形影不离、结伴出行,常年游走各地做零散倒卖生意,属于当时典型的投机倒把从业者,且二人外出时始终佩戴同款双肩两用背包,言行举止十分可疑,与警方刻画的嫌疑人高度契合。
经核查,两名可疑人员分别是26岁的王烈钧与25岁的范土生,二人的个人情况、行为特征与警方构建的嫌疑人画像几乎完全吻合。王烈钧身高一米七五,身体带有明显狐臭,早年曾有盗窃违法前科,常年在外奔波从事各类零散副业;范土生身高一米六五,体态偏胖,面部留有浓密络腮胡,是当地典型的大龄未婚青年,性格浮躁、行事轻狂。更为关键的是,王烈钧的妻子曾与邻里闲谈时提及,丈夫此前曾带回一大批做工粗糙、品质不达标的劣质毛线背心。
体貌特征、行为习惯、涉案物证线索全部精准对应,王烈钧、范土生二人当即被警方列为该案重大作案嫌疑人。为避免打草惊蛇,防止二人销毁涉案物证、连夜潜逃,民警并未立刻实施抓捕行动,而是隐蔽驻扎在涉案村落,全天候暗中监视二人的行踪动态。
暗中观察期间,民警很快发现二人的反常端倪。自警方进村开展排查工作后,往日朝夕相伴、形影不离的两人突然刻意疏远彼此,不再结伴外出,日常出行全部错开时段、单独行动,且二人神色慌张、举止鬼祟,心虚畏罪的状态暴露无遗。警方据此决定沉住气持续蹲守,静待最佳取证、抓捕时机,力求彻底固定全部罪证。
10月16日,民警借着村内电工逐户排查用电安全的合理契机,顺势进入两名嫌疑人家中开展秘密搜查工作,成功查获多项关键实物证据:范土生家中搜出的一双波浪纹路凉鞋,与案发现场提取的凉鞋鞋印样本完全吻合;王烈钧家中查获的菱形塑料底布鞋、黑色布面雨伞,以及两大包劣质毛线背心,均与受害女工的供述、现场留存的物证特征高度一致。
尽管物证链条已高度关联锁定两名嫌疑人,但为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办成铁案,彻底杜绝后续翻供可能,警方依旧没有仓促抓捕,持续蹲守伺机抓获现行,完善完整证据链。10月26日,蹲守民警发现王烈钧、范土生二人先后秘密进城,且入城后刻意分头行动,意图规避警方排查、掩盖行踪。
当日中午,抓捕时机成熟,警方在县城街头将正在私自倒卖银元的王烈钧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银元35枚。时隔半小时,另一组办案民警顺利抓获一同进城倒卖银元的范土生,当场缴获银元47枚。二人因涉嫌投机倒把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审查。
落网之后,王烈钧、范土生二人对自己倒卖银元的违法行径供认不讳,却拒不承认棉田轮奸的恶性犯罪事实,心存侥幸,误以为零口供便能逃脱法律制裁,始终闭口否认涉案,与警方顽固对抗。历经三天不间断审讯,案件侦查始终没有取得口供突破。
面对拒不认罪、顽固抵赖的两名嫌疑人,警方摒弃口供依赖,坚持依靠客观物证推进案件办理。办案人员第一时间采集二人的鞋印、掌印样本,将现场提取的所有痕迹、纤维等涉案物证统一送往地区公安技术科开展专业权威司法鉴定。
不久后,司法鉴定结果正式出炉,完整闭环的铁证彻底锁定全部罪行:案发现场提取的两组鞋印,分别为王烈钧、范土生二人的鞋子遗留;现场发现的半枚关键左手掌印,与王烈钧的左手掌印样本完全匹配;现场残留的毛线纤维,也和二人家中搜查出的劣质毛背心材质、工艺完全一致。
面对这套无可辩驳、完整闭环的客观证据链,两名嫌疑人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瓦解。1980年11月3日,王烈钧、范土生如实供述了自己临时起意、合伙性侵女工的全部犯罪事实。
经查实,案发当日下午,二人从货运列车上偷盗了一批劣质毛线背心,夜间结伴游荡闲逛,偶遇独自下班赶路的受害女工,见其孤身一人、周边环境偏僻无人,随即滋生歹念,临时起意实施了这起恶劣的轮奸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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