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岩
线上购物早已是寻常事,可一旦遇上消费纠纷,买卖双方相隔千里,维权往往费时又费力。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大岭人民法庭就遇上了这样一起横跨四川、黑龙江两省的网络购物纠纷,承办法官于宁靠数通电话,便让双方握手言和,跑出了司法便民的“加速度”。
家住四川的原告小博(化名)一直有体重困扰,通过微信结识了户籍地在榆树市但在黑龙江上学的被告小云,并从小云(化名)处购买了6盒宣称可“高效减重”的减肥产品。双方全程线上交易,从未谋面。可服用没几天,小博便接连出现头晕、恶心、心慌等不适症状。他翻出产品外包装仔细查看才发现,盒身光秃秃一片,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地址等关键信息一概全无,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又气又怕的小博一纸诉状将小云诉至榆树法院,要求退还全部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同时怀疑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提出鉴定申请,并表示将视鉴定结果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告、被告两地相隔数千公里,往返应诉成本高、耗时长,承办法官决定先行电话双向调解,分别疏导双方对立情绪。
“我卖的时候就跟她说过吃了可能有反应,包装照片也发过,她明明知情,现在凭什么要我赔钱?”承办法官拨通小云的电话了解到,小云是在校大学生,为勤工俭学做起了微商代理,本想赚点生活费,没想到惹上了官司。
承办法官语气平和却字字有力:“你是在校学生,学业和前途是第一位的。勤工俭学本没有错,但你销售的这款产品没有任何合规食品标识,本身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即便你提前告知了服用后的可能反应,也不能抵消产品本身的违法属性。如果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甚至鉴定程序,你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记录也可能对你未来的学业、就业造成影响,这笔账你得好好算一算。”
一番释法明理后,小云的态度渐渐松动,承认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只想着赚差价,没意识到后果如此严重。她表示愿意全额退还货款,但作为没有收入的学生,实在无力承担高额赔偿,能否念在其年纪尚轻、知错悔改,给予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承办法官又立刻联系上了原告小博。“法官,我吃了药难受了好几天,这就是不合格产品,必须按法律规定赔偿!”小博的情绪依旧激动。
“你的心情我完全理解,依法维权也是你的正当权利。但她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家境普通,做代理就是为了凑学费和生活费,她对产品资质问题确实认知不足,一时糊涂走了弯路,我已经严肃批评教育过她了。而且真要走鉴定程序,不仅要垫付不少费用,还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她现在愿意全额退还货款。你看能不能念在她年纪尚轻、又是初犯的份上,给她一个改过的机会?”
听完法官的劝解,小博沉默良久,最终松了口:“既然她还是学生,也知道错了,那赔偿我就不要了,把货款退给我就行。”
最终,双方通过电话达成一致,小云全额退还了货款,小博申请撤诉。一场横跨三千公里、一度剑拔弩张的纠纷,在几通电话中顺利化解。
案件办结后,承办法官还特意叮嘱小博,健康减重没有捷径,切勿轻信“特效”减肥产品,要通过合理膳食、科学运动循序渐进。同时,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商品务必查验产品的生产资质与标签标识,拒绝“三无”产品;也告诫青年学生,兼职创业务必守住法律底线,切莫因一时小利触碰红线。
初审:刘岩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