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公安部门转办线索,依法查处吉林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扶余市分公司第三方取票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吉林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扶余市分公司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12.6万元。202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吉林中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扶余市分公司上述行为认定为偷税,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26.04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偷税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不断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松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