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公开四份涉烟草违规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金额总计近5万元,被处罚的四家商户均位于惠东县。

违规类型集中,无证进货与售假为主因

从四份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来看,被处罚的商户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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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多祝镇维辉副食日用品店、大岭镇李嘉明副食店以及吉隆镇盛盛达商行三家商户,均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规定而受到处罚。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商户为了追求差价利润,绕开正规的烟草批发渠道,通过其他非正规途径购入卷烟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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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惠东县平山桦兴商行和吉隆镇盛盛达商行则被查出存在“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即销售假冒伪劣香烟。其中,吉隆镇盛盛达商行涉及的违法情节最为严重,其行为同时触犯了多项法规,涵盖了无证进货、销售假烟以及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属于多重违规叠加。

处罚力度差异化,严重者遭多重并罚

针对不同的违规情节,惠东县烟草专卖局采取了差异化的处罚措施,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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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单纯的无证进货行为,处罚相对较轻。例如,大岭镇李嘉明副食店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约10.1万元,被处以违法总额9.8%的罚款,计9886.04元;多祝镇维辉副食日用品店进货总额约10.23万元,被处以10%的罚款,计10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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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性质更为恶劣的售假及多重违规行为,处罚则显著加重。平山桦兴商行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被处以违法销售总额45%的高额罚款(13625.1元),并责令公开销毁所有非法销售的烟草制品。吉隆镇盛盛达商行因涉及三项严重违规,不仅面临合计超过1.3万元的罚款,还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罚款,多项处罚合并执行,成为此次公示案件中受罚最重的商户。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郭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