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时的村庄是极热闹的。那种热闹不是人堆人的喧哗,而是连空气都活着:炊烟、狗吠、鸡鸣、牛哞,搅在麦秆燃尽的烟气里,像一锅咕嘟咕嘟煮着的日子,永远不会凉。

乡人不叫它们牲畜,叫"生灵"。这名字起得好,好像那些终将以命相抵的猪羊牛狗,在被吃掉之前,先被郑重地活过一回。

村里人养狗极不讲究。清一色的"四眼"土狗,满村跑,像一大家子亲戚串门。没有食盆,没有定饭,主人吃啥它吃啥。米饭是想都别想的东西,连煎饼都嚼得嘎嘣脆,满口糊糊,像在品尝人间至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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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有一条,叫大黄。刚断奶时抱来的,我才上一年级,起这名字时它小得让人无语。后来它长大了,我却不喜欢它:全村最怂的狗。谁吼它它都摇尾巴,越凶它越蹭上去,一副汉奸嘴脸。打架从没赢过,不,压根没打过,人家吠它,它扭头就走,等人家气消了又舔着脸凑上去。娘骂我吃饭不准时,拿大黄作比,我便踢它一脚,它以为我跟它玩,又蹭过来。

可大黄有一样好处:饭点准时。各家的狗都这样,你把食物扔地上它才吃,拿手里喂它,馋得口水拖地也不张嘴。农忙时吃饭没点,狗便四处寻老人家,眼巴巴窝在门口。大黄更绝,每到饭点领着它的丑兄弟们:"二瞎眼"、"四秃子"、"扁担",来我家蹭饭。娘心善,锅里有肉便喂它们瘦肉。肥肉呢?留给我,说能长胖。我端着碗,看炕下的狗吃得津津有味,碗里油腻腻盖着几片白肉,真想跟它们换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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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户人待狗粗糙,踢来踢去嫌碍事。可谁家狗晚上不回,男主人拎手电,女主人扯嗓子满村找。真丢了,一家难过好几天,邻居赶紧抱条小狗来。小狗刚来那几天,上炕、搂怀里、摸脑袋,享受齐全套的溺爱。不出几日,特权全无,趴门口被一脚掀开,愣在原地。

可这时,它才真正成了家里的。

大黄跟在我身后晃了许多年,我进城读书,它逐年老去,死了。娘埋了它,再不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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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村庄人去屋空,剩下几条品种各异的狗,土狗反倒稀罕。老人们怀里抱着小狗,像城里人养宠物,挑食、夺食、享尽溺爱。我每次回乡看见,便想起从前那些狗,它们粗糙地活着,粗糙地死去,可那粗糙里头,有一种我们再也养不出来的自在。

也许生灵之所以叫生灵,就是因为它们从不计较自己是怎么活的。而我们,总在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