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北京中南海。
新中国马上就要成立了,可有一件大事还没定——这个新国家,到底叫什么名字?
毛主席召集了一批党外人士座谈,开门见山地说:中央的意见,拟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作为国名。
11个字,读起来挺长。但当时大家觉得还行,多数人都点了头。
就在这时,有个人站起来说了一句话,让全场安静了。
他说:“‘共和’这个词本身就包含了‘民主’的意思,何必重复?不如干脆叫‘中华人民共和国’。”
说话的人叫张治中,国民党起义将领,当时是民革的代表。
毛主席听完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有道理。
“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是怎么来的
很多人不知道,毛主席最早提出这个国名,是在1948年8月。当时他给香港各民主党派复电,提出要建立“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
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开幕,毛主席在讲话中高呼的口号里,第一个就是“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筹备会通过的组织条例,也把“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列为一项中心任务。
为什么当时会想到这个名字?有一个背景:那时候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都叫“人民民主国家”,这个提法在国际上很流行。所以大家顺理成章地想到了“人民民主共和国”这个方向。
可张治中不这么看
座谈会上,毛主席刚说完中央的意见,张治中就当场表达了不同看法。
他的理由很简单——“共和”两个字本身就是“民主”的意思。共和,就是大家共同治理,本来就是民主的体现。你前面加个“民主”,后面加个“共和”,这不等于说了两遍吗?
毛主席听了,觉得有道理。
巧的是,持同样看法的不止张治中一个人。清华大学的教授张奚若在第四小组讨论时也提出了类似意见。他说:“有几位老先生嫌‘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名字太长,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他接着说了一句特别在理的话:“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两字了,岂有人民而不民主的呢?”
这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国家都叫“人民共和国”了,还能不民主吗?“民主”两个字根本不用重复写。
当然,也有不同意见
也不是所有人都赞成去掉“民主”。民建代表黄炎培和法学家张志让就主张保留“民主”,他们建议叫“中华人民民主国”。他们的想法是:突出“民主”这两个字,更能体现新国家的性质。
三种意见摆在桌子上:有人要“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有人要“中华人民民主国”,有人要“中华人民共和国”。
争论很激烈。
最后怎么定的?周恩来后来专门做过解释。他说,去掉“民主”二字,是因为“民主”与“共和”有共同的意义,无须重复。作为国家,用“共和”二字更准确。
董必武在政协会议上说得更清楚:“共和国”三个字说明了我们的国体,“人民”二字有确定的解释——指的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两个词合在一起,“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复一次了”。
1949年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正式决定:新中国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9月27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
最后说两句
从“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去掉了两个字——“民主”。
但有意思的是,去掉的恰恰是很多人以为最重要的词。留下的“人民”二字,才是这个新国家的灵魂。
一个国家叫什么名字,不是哪一个人拍脑袋决定的。中南海的座谈、第四小组的讨论、政协会议的审议——反复商量,反复斟酌。张治中敢说,毛主席听得进去,这才是国名背后的真正故事。
国名定了。新中国,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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