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快喝完才发现,想想都后怕。”7月5日,一名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反映,其在常熟茉莉奶白凤凰城店购买两杯饮品,其中一杯“开心果茉莉椰”由同行的一名六年级学生饮用。饮品喝至接近杯底时,孩子发现杯内靠近杯底处有一团异物,起初以为是开心果碎,家人仔细查看后发现,其形态疑似蜘蛛。
事发后,孩子家属与门店沟通。门店称制作监控未见异常,并提出退款、赠饮方案;孩子家属不接受,随后拨打12315投诉,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处理。7月7日晚,视频发布者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双方已协商处理完毕,具体处理内容因保密协议不便透露。对于异物究竟如何进入饮品,目前仍有待进一步核实。
当事人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截图,饮品中出现疑似蜘蛛异物
门店称制作监控未见异常,家属不接受退款赠饮补偿
视频发布者告诉记者,事发时,孩子和姐姐、妈妈三人在一起。孩子饮用的是一杯“开心果茉莉椰”,发现异常时,这杯饮品已经喝至接近杯底。孩子看到杯内靠近杯底处有一团异物后,先把杯子递给姐姐和妈妈查看。
“一开始还以为是开心果碎,后来越看越不对。”姐姐和妈妈接过杯子后反复辨认,发现该异物带有类似足部的形态,才怀疑是一只虫子。从其提供的画面看,杯内靠近杯底处确有一团疑似虫体状异物。
发现异物后,孩子家属带着这杯饮品折返门店进行沟通。根据视频发布者发布的现场沟通录音,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店方已经查看制作环节监控,认为“没有问题”,未发现异物进入饮品的情况。工作人员称,门店出料环节为自动化操作,相关出料口和管道中不应出现虫子,员工也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封盖,以减少蚊虫进入的可能。
沟通过程中,门店工作人员多次表示,并不是说消费者自行放入异物,但门店方面也觉得“很冤”。对于消费者一方提出的赔偿诉求,门店方面表示无法接受,提出可以退还饮品费用,并额外赠送饮品。
这一处理方案没有得到孩子家属认可。家属认为,杯内已经出现疑似虫体异物,门店不能只按“口味不满意”处理,也不能仅以制作监控未见异常回应食品安全疑问。双方沟通未果后,孩子家属拨打12315投诉。
据了解,孩子事后未出现腹痛、呕吐等明显不适,因此家属未带其前往医院检查。
记者来到常熟茉莉奶白凤凰城店
监控还原“发现过程”,异物来源未能确认
由于双方对异物来源存在分歧,孩子家属于7月6日就此事报警,希望通过监控进一步还原发现异物前后的过程。随后,在派出所陪同下,家属查看了发现异物地点的相关监控。
视频发布者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由于商场方面原因,相关监控视频无法拷贝带走。但从现场查看情况看,画面中可以看到孩子饮用奶茶过程中发现异常,随后将杯子递给家人,家人接过后继续查看杯内情况。
“奶茶是全程握在手里的,孩子喝着喝着发现不对,再递给我们看的。”孩子家属认为,这段监控至少能够说明,家人此前并不知晓杯内有异物。对于异物来源,仍需结合门店制作监控、现场环境、饮品包装、实物情况等,由相关部门进一步核实。
门店称不便接受采访,市监部门介入后双方协商处理
7月6日晚,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来到涉事的茉莉奶白凤凰城店。现场看到,门店仍在正常营业,陆续有消费者到店点单、取餐。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门店操作台、取餐区等区域未见明显卫生问题。随后,记者点购了一杯同款“开心果茉莉椰”,饮品外观及饮用过程中未发现明显异常。记者注意到,该款饮品使用塑料杯盖,杯盖顶部设有饮用开口,盖口处并非完全密闭。
对于饮品中疑似出现虫体异物一事,记者现场向门店询问核查及处理情况,店员表示需先向店长请示。请示后,店员转述称,门店目前不方便就此事接受采访。7月7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已了解到相关情况,目前正在抓紧处理。
当晚,视频发布者再次告诉记者,事情目前已经调解结束,双方已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相关赔偿系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协商处理。对于具体赔偿金额,其表示,因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不便再对外透露。
发稿前,记者再次联系涉事门店,希望进一步了解门店核查情况及对此事的看法,工作人员仍表示暂不方便接受采访。截至发稿,记者暂未获得门店相关负责人进一步回应。
针对此事,江苏烨辉律师事务所律师邹俊怡表示,饮品里如果出现虫子、头发等异物,消费者第一步是要把证据留住:包括涉事饮品、杯子、订单、照片视频、沟通记录,以及门店制作和交付环节的监控。如果经核实,饮品确实存在混有异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形,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并赔偿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除此之外,《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惩罚性赔偿,简单说就是可以主张“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如果算下来不足1000元,通常可以按1000元主张。
延伸阅读
近日,多名网友反映,浙江台州一3岁儿童在游乐场玩蹦床,因被珍珠奶茶噎住致窒息而亡。涉事孩子家长曾在商场门口维权,认为奶茶店、游乐园运营方、商场方均应承担责任。
10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家长通过小程序下单珍珠奶茶后,由同行大人帮忙到店取餐,后孩子饮用后出现意外。
突发意外——
儿童玩蹦床时突发状况倒地,
疑因被奶茶内颗粒噎住
近日,多名网友反映,浙江省临海市杜桥镇宝龙广场,一名3岁儿童饮用某奶茶店珍珠奶茶后,在3楼一游乐场玩蹦床时,被奶茶内的颗粒噎住。
有网友发布的事发时游乐场内的监控录像显示,10月19日下午3时49分,两名孩子在蹦床游乐区内追逐玩闹。下午3时51分,绿衣儿童在玩耍过程中突然靠倒坐下,然后起身后踉跄走至一游乐设施后方。白衣儿童见状,跑去查看情况。
视频中,隐约可见绿衣儿童挣扎后倒在蹦床处,白衣儿童见状跑出监控范围,整个过程约30秒。10秒后,白衣女子跟随白衣儿童前去查看情况,黑衣女子紧随其后。随后,现场出现呼喊,两成年女子抱绿衣儿童跑出监控范围。
该网友称,儿童喝奶茶后珍珠颗粒卡在喉咙,希望广大父母避免给孩子喝珍珠奶茶。
发文维权——
家长质疑珍珠奶茶太黏,
称不适合儿童饮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一名自称孩子父亲的网友,在网络发布多条相关视频。在其简介中写道,“孩子2022年6月出生,2025年10月19日下午6时死亡,死亡原因,珍珠奶茶窒息死亡;地点:杜桥宝龙广场三楼游乐园”。他提到,“希望自己家的遭遇能给大家带来警惕。”
一名自称孩子父亲的网友,在网络发布多条相关视频
在一段视频中,网友将装着珍珠奶茶的杯子倒置,珍珠未掉落。该网友写道,珍珠奶茶中的珍珠颗粒粘性如此强烈,儿童是否可以饮食,是否合理?
对此,有网友质疑,奶茶内的珍珠颗粒作为淀粉制品,长时间放置可能导致蛋白质变得粘稠。
根据其他网友在杜桥宝龙广场拍到的照片显示,儿童家属写下维权文字,认为奶茶店未尽告知义务;游乐场未制止家长带珍珠奶茶进入场地;商场没有应急处理预案等。
自述经过?——
家长认为奶茶店未提醒儿童不宜食用,
送医后抢救1个多小时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文字中,家属提及的“事故的经过说明”显示,10月19日下午,母亲带孩子去杜桥宝龙广场游玩,通过小程序购买了一杯珍珠奶茶,同行的朋友去拿奶茶时,店内工作人员未提醒珍珠颗粒较大,不宜儿童食用。后将奶茶带入3楼游乐场,游乐场未提醒不得将食物带入场内。
10月19日下午15点51分,孩子在蹦床上玩耍,半分钟后孩子便出现状况
游玩期间,孩子口渴,喝了珍珠奶茶后接着玩耍。后经其他孩子提醒,母亲一分钟到孩子身边,发现孩子异常后采取海姆立克急救法急救,并呼喊求救,但未见游乐场工作人员上前。后抱孩子前往游乐场大厅,求助工作人员,对方称不具备救援技能。母亲带孩子去医院,经过1个多小时救治,最终没能救回孩子。
出现异常一分钟内,家长经其他孩子提醒前往查看
10月24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私信该网友,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相关方——
商场:镇政府、派出所介入,正在协调
知情人士:家长下单后,另一大人代其取餐
10月24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涉事游乐园,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当天她不在场,具体处置情况不清楚,不便提供店内负责人联系方式。
杜桥镇宝龙广场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镇政府、派出所已介入,正在协调处理此事。相关监控录像等已移交警方,具体处理进展不便透露,后续可能会通报具体情况。
记者尝试联系涉事奶茶店,无果。记者注意到,该奶茶店的下单小程序中,珍珠奶茶类产品均有提示语:“温馨提示,饮品内含小料,请勿一口吞饮,三岁以下婴幼儿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需监护下饮用。”
据一知情人士透露,事发当天,家长系通过奶茶店小程序下单,后系一成年人到店取走奶茶,未见儿童。奶茶店方面系儿童出现问题后,才获悉相关情况的。
家人维权画面
律师说法——
各方应承担何种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从法律角度看,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是主要责任主体。3岁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应当充分预见让孩子饮用珍珠奶茶并在蹦床时食用可能存在的风险,却未加以有效防范,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赵良善表示,如果奶茶店的珍珠确实存在粘性过大、颗粒过大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产品质量要求的情况,且未充分履行对消费者的告知义务,那么奶茶店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奶茶店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且已经通过小程序进行了必要的提示,其责任可能会相对较小。
赵良善指出,游乐园作为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游乐园明确禁止携带食物进入,但未对家长携带珍珠奶茶进入场地的行为进行有效制止,或者游乐园工作人员在孩子发生意外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如不会急救技能等,游乐园方则需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赵良善解释,商场方通常对其管理的场所内的经营活动负有一定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如果商场没有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或者在孩子发生意外时未能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一般来说,商场方的责任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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