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堵在那家文具店的黑笔货架前,手指在几支一模一样的外壳上游移,迟迟不敢拿。你不是选择困难,你是真的怕——怕万一挑错一支,墨水下得不够顺畅,你的那些话就会变成一坨坨洇开的羞耻,而不是排成好看句子的深情。
他大概永远猜不到你花过多少时间,就只为了站在那儿盯着同一排笔。也不敢猜你知道,你买笔的频率高到店员都以为你是画速写的。
有好些个深夜,他的样子会那么毫无防备地弹出来,逼着你从平躺翻成趴着。凌晨两点四十五,脑子里的声音不肯停,它要把所有他错过的日常全部汇报一遍。你只好开灯,抓过纸,像在给一场永远不会开庭的缺席审判陈词。
你给他写过大概上千封信了。手心永远在出汗,因为你清楚自己随时可能写下一句过于老实的实话。一句他接不住的诚实,就会让他把你的故事撕成碎片。好在你现在很小心,心只敢开一条门缝,字只拣最安全的往外递。
你一天至少写他八次。可落在纸面上的,一个月只有两回。大部分时候你把他塞进别的物件里——塞进去年夏天他说过“挺可爱”的那个鸟屋,塞进他逢人就弹的那首钢琴曲里。你还把他留在你的歌单里,偶尔会刻意切掉,因为我们都知道有时候得跳过他。可你总是等着哪下随机播放再把他还回来。这算不算有病?算了,你别回答。
你房间里还搁着一本忘了还给他的书。你反复翻,每次都在行与行之间、每个段落的首字母里找,看有没有他偷偷留下的什么暗号。读了很多遍,似乎没有。可你偏不死心,觉得也许下一次重读就找到了。
你也有写不出字的时候。就盯着从指缝滴下的墨水,嘴里尝到墨水最恶心的腥味,一个字都流不出来。最近一支新笔又在你桌上炸开,还好旧套组里还剩几支,暂时不用担心再去商店和它们对望。暂时。
其实你设想过一个画面:哪天在镇上遇见他,你直接从包里把所有信都掏给他。他一脸困惑,大概心里在想谁会没事背一摞信出门。但他还是会笑,觉得这件事挺有趣,然后低头看那堆标题,一边看一边说“什么啊”。而你什么也做不了,只会左右晃——他以前说你永远静不下来,那倒是真的。
但是相比起来,你宁可继续一次次走去文具店。因为那个画面里,他至少是在读的;而现实的可能性是,你写到第一百万封,他依然不在,那些信依然没有读者。去商店被黑笔注视的恐惧,比这个要小一些。小得多。
你为他写了这么多信,他从不知道。从你动笔的第一天算起,数不清过去了多少个日子,那些字只在纸和物品之间来回传递,从来没走到过他面前。你只是一直写,写成了一个只有你自己才懂的信箱,满得往外溢,收件人栏却始终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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