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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又发生了一件让很多人想不通的事。

一名男子突发重病昏迷,住进ICU,生命垂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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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想取儿子的存款垫付医药费,却被银行直接告知:不能取。

新闻一出来,评论区几乎炸了。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亲妈为什么不能取儿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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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已不是上海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

去年,一位女士突发脑出血,同样住进ICU。

因为父母早逝,没有兄弟姐妹,也一直未婚未育,身边没有任何近亲属,更没有法定监护人。

银行卡里的钱一度无法支取,保险理赔也迟迟办不下来。

当时,很多人都觉得问题出在她没有家人。

可这一次,毛先生明明还有母亲。

为什么结果,还是一样?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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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把整件事情捋清楚。

虹口区44岁的毛先生,因为突发重病住进了ICU。

后来病情进一步恶化,又出现多脏器感染,整个人陷入昏迷,生命垂危。

而他至今未婚,也没孩子,平时就一个人过。

唯一的亲人,就是72岁的母亲。

接到电话那天,老人连夜从外地赶到上海。

可现实,比她想象得更加残酷。

因为毛先生这些年没有缴纳社保,这次住院治疗全部需要自费。

但ICU那地方,大家都懂,花钱如流水。

短短十几天,老人已经垫付了14万元,掏空了她一辈子的养老积蓄。

可病情并没有好转,医生告诉她,后续每个月治疗康复还要大几万。

老人实在没辙,想着儿子工作这么多年,卡里总有存款

于是,她来到银行,希望查询账户余额,再把钱取出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

没想到,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不能办理。

理由也很简单。

老人虽然是毛先生的母亲,但她不是毛先生的法定监护人。

在没有本人授权的情况下,银行既不能查询账户余额,也不能支取账户里的存款。

为了争取救命钱,老人跑遍了居委会、派出所等所有能想到的部门。

可得到的答复,大多都是:“这种情况以前很少遇到”,“我们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后来,在相关部门的建议下,老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依法认定儿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由自己担任监护人。

考虑到病情危急,法院启动了绿色通道。

最终,经司法鉴定,毛先生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月3日,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依法指定其母亲担任法定监护人。

她可以依法查询儿子的银行账户,取存款支付医疗费用。

如果治疗确有需要,也可以依法处分相关财产,包括出售房产。

但所有款项,都必须专项用于毛先生的治疗和生活,不得挪作他用。

这件事情总算是有了个交代。

而且,从向法院申请,到最终判决,全程只用了不到一周。

这样的速度,其实已经非常快了。

可新闻刚出来时,大家讨论最多的是:

为什么亲生母亲,还要经过法院确认,才能替儿子取钱?

如果整个流程真的要走上几个月,真的等得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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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件事出来以后,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怪银行太死板。

救命的钱,为什么就不能通融一下?

可如果换个角度想,如果有人拿着户口本,说一句"我是他妈妈",银行就把钱取出来了。

那明天,会不会也有人拿着同样一套说辞,把别人的钱领走?

今天,我们会骂银行不近人情。

可真到了自己的存款被别人冒领的时候,我们又会反过来质问:

银行为什么这么轻易,就把我的钱交给别人?

所以银行只是在按规矩办事。

另外我们绝大多数人还有一个认知误区。

总觉得父母、配偶、子女是一家人,出了事情,理所当然就能替自己签字、取钱、做决定。

但事实上,并不是。

从你18岁那天起,法律就把你当个独立的人了。

法律优先保护的,永远都是本人的真实意愿。

只要你意识清醒、能够表达,哪怕是亲生父母、配偶,甚至子女,他们也不能替你决定手术方案,更不能随意处置你的银行卡、房产和其他财产。

这听起来,好像有点不近人情。

恰恰是这样的规则,保护了我们每个人的自主权。

但问题是,如果遇到一些紧急状况,就会出现错位。

比如因为突发重病、意外昏迷,丧失行为能力,自己无法做任何决定的时候,法律不会自动默认亲属全权代办。

而是得先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然后法院按配偶、父母、子女按顺序指定法定监护人。

毛先生就是这样,即便他已经陷入昏迷,可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他母亲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

所以,她没有权利查询账户,也没有权利支取存款。

值得庆幸的是,这一次,法院启动了绿色通道,整个流程不到一周就走完了。

要是没这条绿色通道呢?要是换个地方,司法资源没那么足呢?

这套程序走下来,短则几个月,长则半年。

很多事情,或许就真的等不起了。

这时候很多人也会说,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对于这种紧急特殊情况,难道没有能立即启动监护人的。

其实法律早已提前预判了这种情况,给出了解决办法——意定监护。

只是知道、提前布局的人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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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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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成大白话就是,趁头脑清醒、能完整表达意愿的时候,提前安排好由谁来替我处理事情做决定。

它和法定监护,是完全相反的逻辑。

法定监护,是等事情已经发生以后,再由法律按照亲属顺位,一步一步确定谁来担任监护人。

还要走司法鉴定、法院判决流程,费时费力。

而意定监护,是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提前准备好了。

趁自己还清醒的时候,挑一个最信得过的人。

你可以指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也可以是信任的朋友、专业律师,甚至正规的机构。

只要双方自愿签约、依法公证,这份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

将来你躺在医院里不省人事了,他就能拿着协议,替你去银行取钱交医药费。

替你在手术单上签字,替你决定去哪个养老院、请哪个护工等等。

不用等到出了事,再临时申请监护资格。

把最宝贵的时间,耗在程序上。

很多原本会卡住的事情,都可以顺畅衔接起来。

说到这里,很多人都会有顾虑,提前授权别人监护自己,会不会不安全?

对方会不会随便动用我的钱、侵占我的财产?

这点完全不用多虑。

意定监护,给的是代理权,就类似于一个管家。

替你完成那些你已经做不了、却又不得不做的事情。

并且法律对监护人的要求,一切决定,都必须以被监护人的利益为前提。

资金只能用于治病、养老、护理、生活开支。

如果私自挪用财产,损害你的权益,会直接触犯法律,承担相应责任。

而且很多权限,你可以白纸黑字写进协议里。

哪些钱可以动,哪些钱不能动,什么情况下可以卖房治病。

如果遇到重大医疗决定,希望积极抢救,还是更尊重自己的医疗意愿。

将来住在家里,还是入住养老机构。

规则越明确,将来发生争议的可能性就越小。

如果还是不放心,还可以再指定一位监督人。

一人办事、一人监督。

一旦监护人存在侵占财产、损害权益等行为,监督人可以直接通过法律,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

双重兜底,最大程度规避私心和风险。

总之,意定监护,就是趁自己还能替自己做决定的时候,把未来可能遇到的风险,提前安排好。

尤其是下面这几类人,我真的建议提前了解。

第一种,就是一直一个人生活。

比如没有结婚,没有孩子的丁克人群。

或者是你的子女长期在外地,甚至定居国外。

平时看起来一切正常,可一旦遇到突发疾病、意外,身边连个发现的人都没有。

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提前找个人托付,给自己兜底。

还有就是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比如再婚家庭啊,或者亲属之间本身有存在矛盾。

与其等到将来家人为签字、为治疗方案、为财产处理争来争去。

不如趁自己现在还清醒,把自己的想法提前写下来。

最后就是有一些慢性病,或者是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渐冻症等等,可能影响认知能力的病。

趁着意识清晰、还能自主表达的时候,把未来安排好,也是给未来的自己保留一份主动权。

办理流程其实并不复杂,选择一个自己真正信任的人或机构,签订书面协议,再办理公证,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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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还想多说一句。

意定监护很重要,但它只是未来养老生活规划中的一个环节。

尤其是独居、不婚、丁克,或者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的人群,相比普通家庭,需要提前考虑的事情其实更多。

将来有没有稳定充足的养老金?

住在哪里?是居家养老还是养老社区?

医疗、照护如何安排?

提前把这些事情想清楚,再通过意定监护,把自己的想法和意愿落实下来。

到时候,监护人只需要按照你的意愿,一件件执行下去就好。

所以真正好的养老规划,从来不是只解决其中一个问题,而是把养老金、养老方式、医疗照护、意定监护等事情放在一起考虑,让未来真的遇到风险时,每一步都有准备。

如果你本身是独居、不婚、丁克,或者子女长期不在身边,希望提前把未来规划得更完整,欢迎大家扫描下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我们会结合你的家庭情况、资产情况和养老需求,一起梳理养老金储备、养老方式、养老社区、医疗照护、意定监护等各个环节,为你做一份真正适合自己的养老规划。

让未来无论发生什么,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有尊严、有底气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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