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9号上午,陇西。
一个叫刘俊的居民出门,看见小区外便道上有拖痕。
拖痕一路伸进旁边小树林。
他心说不对,顺着进去看,草里躺个女的,早没气了。
报警。
民警到现场,法医说头部钝器伤,脖子有勒痕,身上还有锐器伤。
便道草里掉着一串钥匙,树林深处扔件男外套,上面有血。
血是死者的。
警察用那串钥匙开了附近一个家门。
门一开,家属认了,是简某,32岁,离异,自个儿住这个紧挨案发现场的小区。
这事邪的地方在后头。
两个月前,简某来派出所报过一次。
说被一个认识的人酒后侵害了。
后来因为证据那块没够,双方调解了。
现在法医一看这张脸,正好是当年那个报案人。
等于她两个月前已经被伤过一回,第二次没人护住,第三次就死在便道边。
你别说,这叫什么事。
简某8月8号傍晚提塑料袋出小区,再没回来。
她平时不爱夜里溜达,压根没这习惯。
小区附近城中村裁缝店老板娘说,简某来改一条秋裤。
发现没带钱,把秋裤押店里,说回屋取钱就来。
老板娘等到天黑也没见人。
秋裤后来改好了,也没人来取。
这条秋裤现在想都瘆人。
她就是回家拿那几块钱,才撞上邵某。
警察查监控,8月8号夜里有个男的翻小区围墙,墙头走一段没了。
墙下多枚鞋印。
简某那几个前夫一个个核,都有不在场证明。
两个月前那个被举报的男的也核了,不在本地。
熟人仇杀、情杀、劫财,一条条排,都不对。
最后破在DNA上。
那件扔树林的男外套,技术人员抠出个未知男的生物检材。
入库一比,对上邵某,23岁,本地人,以前聚众斗殴进去过。
案发没几天他就跑杭州了。
民警追到杭州把他按住。
邵某也没咋嘴硬,撂了。
他说之前骑车在小区附近被人撞了,对方叫人来揍他一顿。
酒桌上想起这事,就想去小区找打他的人。
门卫不放,他绕围墙外头转,酒精一上头,邪念来了——找个小区住户撒气。
简某取完钱拿秋裤的路上,在黑便道撞上他。
他拿捡的钝器砸头,人一叫,又勒。
人没气以后,还拿刀戳了遗体。
外套沾血,扔现场,翻墙跑。
几天后跑杭州北京躲。
法院判的,故意杀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法》232条,故意杀人,这没跑。
我写这案子,心里最堵的是"秋裤"那两个字。
32岁女人,离异,自己过日子,改条秋裤忘带钱,回屋拿钱,这多正常的生活小事。
结果就死在回裁缝店这100米的路上。
邵某那点委屈,被打了就去报警、去找调解,你找小区里的人也行,可他把火撒陌生人身上。
这叫什么,叫自己被人欺负了,转头当畜生欺负更弱的。
最惨是简某。
32岁,离异,两个月前已经被侵害过一回,报过警,调解完社会层面好像"结了",人心里那道疤没人管。
央视那个节目叫"二次伤害",名字扎人。
第一次是那个人渣熟人侵害,第二次是邵某拿她当出气筒,第三次是社会那套"证据不足调解了"之后没人兜底。
三刀下去,命没了。
邵某23岁,以前打架的底子,酒一喝脑子更没弦。
墙头脚印、外套DNA、杭州藏身,这一串其实不高级。
他以为翻墙就没人认,扔外套就没人查,跑杭州就没人逮。
哪有那好事。
裁缝店老板娘那句"秋裤改好也没等来她",我看完愣半天。
人的命有时候就断在一件9块9改裤脚的破事上。
她要是那天带钱了,不用回家取,会不会就错过邵某?
也可能邵某等下一个。
这种随机的恶最恶心,它不是冲你来的,是你在错误时间走了错误那50米。
32岁,离异,自己开店自己过,本来日子还能重新来。
两个月前报过案,也没把她从命里捞出来。
邵某23岁,一顿酒、一次挨打、一个墙头,把自己也送死刑。
这事你要问我怎么看,就一句:
酒不是借口,挨打不是借口,迁怒陌生人更不是借口。
你被人欺负了,该报警报警,该验伤验伤,别转头去当另一个人的噩梦。
12348那个法律援助热线,挨打受侵害讨公道走正道,别学邵某翻墙头找替死鬼。
《刑法》232条,故意杀人死刑无期十年以上,邵某这动机这手段,死刑不冤。
简某那条秋裤,到现在我都觉得刺眼。
只是回家取个钱。
只是去改个裤脚。
只是走惯了的便道。
只是没亮的那50米。
结果人没了。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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