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洪孟楷等人提出“鞭刑公投”,将交付朝野协商。不过前政务委员张景森抨击,有些政治人物明知道鞭刑不可行,却要人民为此出门投票,根本是把“公投”变成催票机,难道不就是典型的诈骗案吗?他更点名7位法律系出身的蓝委,才是适用鞭刑的对象。对此,国民党“立委”翁晓玲今天(8日)指出,诉求鞭刑,正是因为广大民众对当前治安恶化的绝望,“要说诈骗,民进党才是最大的诈骗集团。”
翁晓玲说,每当发生重大暴力犯罪、诈骗、性侵或虐童案件时,社会便会再次掀起“是否应引进鞭刑”的讨论。无论立场如何,鞭刑是否适合作为台湾的刑罚,并非单纯刑度轻重的问题,而是一项涉及刑事立法政策的重要选择,应建立在社会高度共识之上。要了解民众对鞭刑的立法态度,最好的做法,自然是透过最高规格的直接民权,也就是“公民投票”来展现。
翁晓玲说,这样神圣且具有重大意义的“鞭刑公投”诉求,竟被张景森污蔑成是“政治诈骗”,完全无视于广大民众对当前治安恶化,以及现行刑罚无法达成对防制特定重大犯罪的绝望。
“鞭刑、死刑乃刑事政策的一种选择,尊重民主决定!”翁晓玲说,从法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法律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反映一个社会共同的价值、文化与秩序期待。刑罚制度尤其如此,其正当性不仅来自公权力的强制力,更来自人民对制度的信赖与认同。目前新加坡、马来西亚、中东及部分伊斯兰国家,长期将鞭刑作为法定刑罚;换言之,鞭刑并非是凭空捏造的野蛮产物,而是刑事政策上的一种选择。若有人将鞭刑政策的讨论直接扣上“侵害人权”或“选举诈骗”的帽子,不过是不敢面对严肃治安议题的逃避借口。
蓝委翁晓玲。(台媒)
翁晓玲说,根据多项媒体民调显示,高达7 、 8成的台湾民众支持引进鞭刑,这不是民众残暴,而是对民进党当局无能惩治诈骗、虐童、性侵等犯罪的极度失望与怒火投射;再加上民进党支持废死,不执行死刑,公权力失能、人权正义无法伸张,民众才会希望透过更有吓阻效力的刑罚来遏止重大犯罪。
翁晓玲痛批,民进党当局长期以来对外不断宣称台湾重视人权,言必称“落实人权公约”,一到选举就高喊人权、主张“废死”;但对于被害者及一般良善人民对司法正义、治安良好等卑微的人权要求,却置若罔闻。张景深与民进党当局不去检讨检警调执法与司法轻纵的问题,反而回过头来指责公投提案“立委”与广大民意是“诈骗”;要说诈骗,民进党才是真正的反民主、反人权,最大的诈骗集团。
对于张景森的言论,有岛内媒体指出,台湾是否“公投鞭刑”可以讨论,但是社会最不该出现的,是把不同政策立场直接贴上病态心理。真正需要检讨的是,如何有效降低犯罪、提升公共安全,而非否定人民对治安的集体忧虑。
来源:综合两岸媒体报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峡传真”公众号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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