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第一周,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科股份”)发布两则案件进展公告,披露其两项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依托该两项专利发起的多起高额专利侵权诉讼走向正在发生变化。
一、两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帝科股份公告称,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第660129号、第66006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分别涉及专利ZL201180032359.1(“包含铅—碲—锂—钛—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制造半导体装置的用途”)和ZL201180032701.8(“包含铅—碲—锂—氧化物的厚膜浆料以及它们在半导体装置制造中的用途”)。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上述两项专利全部无效。合议组给出的无效理由为:两项专利均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即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面对专利无效的结果,帝科股份表示将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积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二、系列侵权诉讼接连被驳回
本次被宣告无效的两件专利,是帝科股份近年布局行业专利维权的核心武器。短短数年之内,帝科股份及旗下主体依托该专利在江苏、浙江、上海多地高院发起侵权诉讼,单案索赔均为2亿元,累计索赔总额高达10亿元,诉讼对象覆盖光伏导电银浆赛道多家头部材料企业。
诉聚和股份(2021年8月)
帝科股份旗下江苏索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两案起诉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两案合计索赔2亿元。彼时正值聚和材料冲刺科创板IPO的关键阶段,双方最终达成庭外和解。
诉光达电子(2025年11月)
浙江索特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浙江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索赔2亿元,案号为(2025)浙知民初3号。
应诉过程中,光达电子一方面针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另一方面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之诉(案号:(2025)浙03知民初74号),指控浙江索特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
诉日御光伏、晶银科技(2026年1月)
帝科股份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起诉江苏日御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两案各索赔2亿元,案号分别为(2026)苏知民初1号和(2026)苏知民初2号。
诉凯盈新材料(2026年4月)
浙江索特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索赔金额2亿元,案号为(2026)沪民初2号。
随着两项核心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相关侵权诉讼丧失权利支撑,多地法院已陆续作出裁定:(2025)浙知民初3号、(2026)苏知民初1号、(2026)苏知民初2号案件均已被对应高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同时明确,若案涉无效宣告审查决定被生效行政判决撤销,可依据新的证据另行提起诉讼。
对于尚未审结的案件,帝科股份在公告中坦言,其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的(2026)沪民初2号侵权案件,大概率也将因专利无效的相同理由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总的来看,帝科股份以两项专利为基础构建的维权版图现阶段均因专利权无效而程序受阻。虽然公司准备启动行政诉讼程序挽回专利效力,但在行政判决最终出炉前,相关侵权诉讼暂时失去推进可能。这场围绕光伏浆料核心玻璃料技术展开的行业专利攻防战,后续走向仍有待法院的审理结果。
附:公告
来源:知联社
作者:付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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