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三个一”活动在各地深入开展,必将有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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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中国法学会从2026年6月起,依托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以推动站点规范化建设为重要抓手,指导地方各级法学会组织动员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即联系进驻一家基层(乡镇)服务站点、调处化解一件矛盾纠纷、研究提出一项法治建议活动。

此次活动组织动员89万余名中国法学会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在内容形式上,结合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组织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嵌入式进驻乡镇、村社服务站点,积极参与接访,这种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做法,不仅省时省力,而且还能取得良好效果。

随着社会转型深化与经济快速发展,基层矛盾纠纷不断涌现新情况、新特点。邻里摩擦、婚姻家庭矛盾、债务纠纷等呈现多层次特征,贯穿群众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看似不起眼的邻里口角、日常小摩擦,若处置不及时、化解不到位,极易导致矛盾升级激化,不仅影响邻里和睦、基层稳定,更可能埋下潜在社会风险。紧扣“省域统筹、市域枢纽、县域主战、乡域落地、村域延伸”工作思路,搭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式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法学会会员、法学法律工作者专业素养、实践经验与特长优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正是打通基层解纷“最后一公里”的“金钥匙”。

化解基层矛盾,贵在神速、重在及时。身处信息传播瞬息万变的时代,矛盾纠纷化解一旦“慢半拍”,就容易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错失最佳处置时机。此次开展的“三个一”活动,立足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既能第一时间摸排发现矛盾隐患,又能迅速介入、精准化解,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切实把问题消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活动还能结合实践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为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优化基层治理路径提供实践参考,推动形成“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的良性循环,助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古人云:“上工治未病”。基层矛盾纠纷诱因繁杂、类型多样,小到鸡毛蒜皮的日常琐事,大到土地征用、合同履约等利益纠葛,若单纯依赖司法机关事后处置,往往已经达到矛盾激化甚至升级的程度,既增加司法成本,又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此次“三个一”活动,紧扣“服务法治实践、促进依法治理、加强队伍建设”核心任务,充分发挥法学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定分止争,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创造性。这种前端预防、就地化解的模式,既免去群众奔波之苦、降低治理与司法成本,更从源头筑牢基层治理防线。

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唯有妥善化解基层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才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三个一”活动在各地深入开展,必将有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助力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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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 者

申国华

责 编

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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