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反贪法院第六分庭正式提议,将参议员罗丹特·马科莱塔涉及7500万比索竞选捐款的掠夺公款案,与另外三宗涉嫌违反《总统令第46号》非法收受礼物案件合并审理,认为后者属于构成掠夺公款罪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院指出,由于违反《总统令第46号》案件与掠夺公款案均源自同一组事实,根据《共和国法第7080号》《掠夺公款法》的规定,非法收受礼物属于掠夺公款罪的必要构成要件,因此适宜合并审理。

第六分庭表示,经审阅起诉书及监察专员办公室的调查决议后,认为应将本案并入目前由第三分庭审理、案号最早的掠夺公款案件,以进行联合审讯。

另外三宗案件分别由反贪法院第一分庭、第四分庭及第六分庭受理。

法院援引《2018年反贪法院内部修订规则》第8条第4(b)款指出,当案件抽签分配至不同分庭后,如发现存在合并审理的必要,各分庭可主动提出案件整合。

裁决指出,虽然非法收受礼物案件已分别正式立案,但由于相关指控实际上属于掠夺公款案的一部分,因此最适当的处理方式,是将四宗案件交由同一法庭联合审理,以避免重复举证及相互矛盾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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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反贪法院第三分庭已针对马科莱塔及其同案被告发出逮捕令。

第三分庭庭长卡尔·米兰达法官强调,签发逮捕令并不代表被告有罪,而是法院经审查案卷后,认定已有足够“合理依据”,相信被告涉嫌实施有关罪行,因此依法发出拘捕令。

他表示,所谓合理依据,是指现有事实和证据足以令一名理性及谨慎人士相信,有关人士可能已实施被控罪行。

米兰达同时强调,法院审案不受政治因素影响。

“法院没有政治立场,没有任何政治考量。我们只依据宪法、适用法律,以及双方未来在法庭上提出的证据作出裁决。”

监察专员办公室于7月3日正式起诉马科莱塔等人,指控他们涉嫌隐瞒2025年竞选期间共7500万比索政治捐款,并涉及掠夺公款及相关贪污罪行。

监察专员办公室表示,一旦有人试图以“人情债”或“报恩”来解释7500万比索未申报资金,这笔款项就已不再属于单纯的人情往来,而正是菲律宾反贪及反贿赂法律所要防范和惩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