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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第一届,当400字还很多的时候

如果不是被约稿聊世界杯,我还真想不起来,我人生中第一次正经写文学类的文章,是跟足球有关。

那是1998年的事。那时我怎么会想到,时隔近三十年后,文学和足球,会成为我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两种构成——这事儿放到最后再说。

1998年夏天法国世界杯踢起来的时候,正值我小学二年级暑假。我表哥大我8岁,他是球迷(喜欢范巴斯滕和AC米兰,所以我至今是AC米兰的铁粉),带动我对足球也产生了兴趣。通过他,我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叫“足球世界杯”的东西,每四年才能有一次,大人们全都在关注讨论,这会儿就正在踢着。小孩子喜欢凑成年人的热闹,我也想掺和。怎么掺和呢?跟大人们一起踢球是不可能的,一起看球也融不进去(搭伙熬夜喝酒看球其实是一种强社交性的行为)。我最后想到的办法居然是文学:我要在家里完整地看完世界杯决赛,然后把这件事写成一篇我从来没有试过的、字数最多的作文。

字数要多到什么程度?我咬了咬牙:要写到足足400字!

如今我成了一个从事文学研究工作的人,4000字的文学评论,对我来说只属于“稍微长一点的短评”,有时是拿出一个晚上捎带手就解决的事情。我的博士论文写了超过25万字,写完之后觉得里面有些话题没展开,尚余未竟之愿,紧接着就在学术期刊上开了个人专栏,延续博论话题又写了10万字以上的系列文章,二者加起来快有40万字了。但这些似乎都难以复刻我当年立下“400字宏愿”时的史诗感。那时的感觉是,这是好难的任务,这是好大的工程,我要写一篇重要到近乎庄严的文章,如果我真能写出长达400字的作文,那就说明……就说明什么呢?其实也想不清楚,反正它就会成为我人生里的一种里程碑。

1998年那场决赛我凌晨爬起来完整地看了,法国3:0巴西,齐达内秃头闪耀(那时还没全秃,只是“地中海”),罗纳尔多外星之力失灵。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完整地看完一场足球比赛,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凌晨起床(很多年后的大学与研究生时代,凌晨爬起来看球将成为我的家常便饭)。清晨6点左右,在法兰西欢腾庆祝的热烈气氛中,我关掉电视,带着一颗严肃深沉的心回到了自己的小床上。我躺在床上构思我的文章,然后不知不觉就睡过去了。

第二天下午我把我的文章写了出来。真的有足足400字,实打实的“鸿篇巨制”。那个暑假我走在路上脚底都带着风,开学后见到同学第一句话是:“你知道吗?我看了世界杯决赛直播!”第二句话是:“我还把这事儿写成了一篇作文,有400字!”我觉得我是作文界的齐达内。我终于能写出“大东西”来了。何其快乐。

——这究竟是足球带来的快乐呢,还是文学带来的呢?它多么虚妄,又多么真实,让我直到今天仍在追寻。

那篇文章具体写了什么我早已忘了,只记得是记叙文,大约是讲我怎么知道的世界杯,以及看世界杯决赛的经过。哦!对了,我母亲还帮我把这篇作文投给了青岛当地的报纸副刊,最后当然是石沉大海。但值得纪念的是,那是我人生第一次投稿——这个“第一次”,我也是刚刚才意识到的。

视觉中国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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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一届,那些一起看球的人

前些天在小红书上看到一篇帖子,标题叫《四年前陪你看世界杯的人还在身边吗》。我想起上一届世界杯决赛,2022年的冬天,我是在外地的文学活动上,跟一群年轻的文学伙伴们一起看的。还在“身边”吗?我在心底细盘。还好,里面没有人失联,我也没有跟谁翻脸。友谊的小船有远有近,但总归都还在同一片大洋里划水。

年纪稍微大了,想到“不翻车”“不翻船”,心里有莫名的感恩。人仰马翻的经验,全留在球场上就好。

2022年的卡塔尔世界杯有自己的“第一次”:世界杯第一次在冬天举办。踢到决赛已是12月,正好赶上《钟山》杂志举办当年的“钟山之星”文学奖颁奖仪式和配套的文学论坛活动,一批青年作家和青年批评家从五湖四海聚到了南京。那届“钟山之星”文学奖的主奖给了宋阿曼和郑在欢,两人都是我要好的朋友,其他参会者也多是相识好友。正事儿是颁奖和开会,动手鼓掌、开口发言,驾轻就熟,自不必说。正事儿干完,当晚恰好是决赛开踢,阿根廷对阵法国,大家买了啤酒薯片,在酒店房间里组团一起看球。除我之外,记得还有《钟山》编辑部的多位老师、郑在欢、三三、杨知寒等,宋阿曼因生病没来成,在北京家里跟大家一起边看边聊,也算是线上参与。

那大概是世界杯历史上最精彩的决赛之一,前后几次大反转,把一场球赛踢得如同小说,最后姆巴佩帽子戏法,梅西圆梦夺冠,大家又动手鼓掌、开口发言,觉得这次活动真是来得够本,恍若共看决赛才是此行正事。

比赛结束后我回到自己房间,换上睡衣走到露台。对面的山沉在夜色里,白天里它们呈现出极其强大的清晰轮廓,此时在昏暗中却已看不出远近。空间总是溶解在时间里。我们会记得这个夜晚吗?足球的历史会记得梅西,大力神杯的底座上会永久地刻上“阿根廷”的字样,但看球的人、看球的故事——那是真正与“我”有关、属于我们自己的部分——又会被多少人记着多久呢?

2026:这一届,我脚上的世界杯

2026年的世界杯在美加墨(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踢。对中国观众来说,美加墨的位置在地球的背面,时差也相应排到了作息的背面:别人的下午和晚上,是我们的清晨与上午,这让上班族很难看成球。

很不幸,我正是上班人群中的一员。

本届截至小组赛踢完,我还没有完整看任何一场比赛,主要是看集锦,偶尔赶上有午夜场能在睡前看个十几二十分钟直播——就这样还看到了好几个进球,也算运气不错。我融入世界杯氛围的方式,从“看球”变成了“踢球”:这个夏天,我从每周踢一场球,升级成了每周两场。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想要知道足球的味道,总归要自己去踢一踢。

事实上从大学开始,踢球就是我生活中定期会有的内容,工作之后更是有了固定的球队、场地和比赛时间,虽然没有配套专业训练,大概也可以算作最宽泛意义上的足球人口。这几天网上常有人煽情,说“人生能看几届世界杯”。其实看球能从少年看到老年,更该珍惜的是踢球,人生能正经踢球的岁月又有多少呢?踢球要能跑得动、跳得起、身体跟得上脑子,即便在强度较低的民间球场上,踢球的黄金期最多也就十几年。每届世界杯我们都会见证告别,都知道老兵凋零,四年后这位球星大概不会再来了。近几年细细一想,这些“老兵”跟我竟然已渐渐同龄。毕竟,在职业足球的意义上,我这个年纪已属暮年:讲个鬼故事,贝尔和托马斯·穆勒和我是同一年出生的。

而我依然在踢,并且下定决心要踢很久。看球的空间日渐逼仄,踢球的权利却不可剥夺。媒体人潘采夫写过一篇流传颇广的文章,叫《能踢上一场球,是无趣人生的最后底线》,这个标题说明了一切——潘采夫现今是我的队友,上周六我们刚一起踢过球。对我来说,踢球是生活中必要甚至必需的构成,它一能重置身体状态,二能调剂心理平衡。我是那种所执过重、在自己所爱所为之事里扎得很深的人。只有踢球的时候我才会忘掉“我是我”:你跑起来了,你的全部身心只跟随着瞬息万变的球场形势而动,这时你不再是李壮,不再是任何一个社会或命运安排给你的角色,你只是场上的那个左边锋,你想要做的一切只不过是在最合适的时间出现在最合适的地点,然后把球精准而轻盈地射进网窝。

——世界和李壮都消失了。那是一个人被允许逃出自身的时刻,会有物我两忘的感觉。那是“无我”,甚至是“反我”。我们在每一脚触球里无望地得救。

就在前几天,我踢完一场夜球后,把我连拿两届俱乐部杯赛金靴时所穿的球鞋,放在了它赢下金靴的那座球场上。又一双战靴被我穿退役了。那球场此前据说要拆,目前似乎又暂时不拆了。球场旁边是亮马河汇入坝河的地方,再往东会汇入温榆河。然后每一个进球汇入不必被记住的历史,每一代人汇入无面目的祖先。逝者如斯夫,但自由奔跑的愿望,会在不同的名字背后天长地久。

原标题:《李壮:在每一脚触球里得救 作家看世界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