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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季度

“三个规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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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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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三个规定”和最高检、省院、市院部署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6年第二季度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6年第二季度,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共填报重大事项5人次,未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

下一步,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提升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市院相关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实做好记录填报、甄别核查等各项工作,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供稿:程慧琳

编辑:张晓燕、郑艳华

审核:黄百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