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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17,简称"漱玉平民")7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漱玉")近日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业绩补偿支付《协议书》及相关担保合同,并已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根据协议,相关方需支付的现金补偿总额达1.27亿元,剩余款项将分五年支付。

收购事项回顾

公告显示,漱玉平民于2021年9月通过全资子公司青岛漱玉以不超过2.88亿元收购齐河泰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简称"春天医药")80%股权。春天医药通过资产重组持有春天大药房注入的198家直营门店资产及业务,该收购事项已于2021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原协议,业绩承诺方淮安泰耀医药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景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竹山雷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青岛春天之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承诺,春天医药在2022年至2024年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和不含税销售收入需达到以下指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净利润 不含税销售收入 净利润 不含税销售收入 净利润 不含税销售收入 2,564.44 39,000.00 3,092.50 46,800.00 3,733.74 56,160.00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春天医药2022-2024年累计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149,354.47万元,完成率105.21%,超额完成累计销售收入承诺;但累计实现净利润5,240.9万元,完成率仅55.81%,未达承诺指标。

补偿方案及支付安排

由于原业绩承诺主体吉林景耀、竹山雷驰已办理注销登记,其补偿义务由实际控制人孙代勤及孙代勤实际控制的青岛春天之星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接。根据签署的协议,淮安泰耀、春天大药房、孙代勤、春天之星健康产业需向青岛漱玉支付现金补偿总额127,268,575.92元(约1.27亿元)。

截至协议签署日,相关方已支付1000万元,剩余117,268,575.92元(约1.17亿元)将按以下进度支付:

  • 2026年12月31日前:1000万元
  • 2027年12月31日前:3200万元
  • 2028年12月31日前:3200万元
  • 2029年12月31日前:3200万元
  • 2030年12月31日前:1126.86万元

担保措施保障

为确保补偿款按期支付,春天之星健康产业以其单独所有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以其所持春天医药2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漱玉平民表示,本次协议签署系双方友好协商结果,未改变原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义务,并根据进展及时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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