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广东汕头,一名蓝衣男子尾随一个女童走进监控盲区,7秒后,他抱着女童出现,一路小跑到河边,毫不犹豫地把孩子抛了下去。万幸路人施救,女孩得救。警方通报:男子与女童是家人关系,男子患有精神疾病,已送精神病院。

5天后,上海地铁4号线车厢内,一名26岁男子突然行为异常,引发同车厢乘客在南浦大桥站集中下车。警方到场控制后查明,该男子有精神类疾病就诊史,已被护送精神卫生中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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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交公安发布地铁4号线相关事件的处置通报

一个在汕头,一个在上海。一个是把亲妹妹扔进河里,一个是在地铁车厢引发恐慌。表面看是两起独立事件,但同一天,还有另一条新闻:上海44岁独居男子毛先生突发疾病昏迷,72岁母亲因为不是法定监护人,连查询儿子名下存款救命的资格都没有,紧急开庭才拿到监护权。

同一个七月,多地密集出现精神疾病患者监护相关事件,这不是巧合。传统家庭监护正在大面积塌陷,而制度的补位才刚刚开始。

传统家庭监护,正在失效

汕头事件最让人后怕的细节,不是男子把妹妹扔下河,而是这件事发生前,没有任何人干预。一个有精神疾病就诊史的人,能自由尾随一个幼童走进监控盲区,而家庭的唯一防线——家属的看护——完全不存在。

这不是监护人的个人疏忽,而是当前监护体系的系统性漏洞。全国在册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约660万,监护高度依赖家庭主体,但大多数家庭既缺乏专业照护能力,也缺乏常态化监督。

基层走访发现,大量家庭监护停留在“保障基础温饱、忽略风险防控”层面,放任患者独自出入公共区域,直到肇事肇祸发生才被干预。

更严峻的是,监护主体真空正在扩大。大量精神障碍患者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年迈、去世、自身也患病,法定监护顺位里根本没有适格的人。黄柏镇在排查中发现,部分高龄监护人“身体孱弱、精力不足、认知滞后”,已经不具备实际监护能力,只能紧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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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人证的相关证件材料

而上海毛先生的案例则显示,即使有直系亲属在世,没有法定程序确认,连救命钱都取不出来。

监护人的法定责任,不只是“看着别出事”

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承担的是一套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而不是“出了事再说”。

根据《民法典》第34条和《精神卫生法》,监护人需要履行的核心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代理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怠于履职可被撤销监护资格,造成损害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日常实操层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给出了明确的护理要点:

用药管理必须形成闭环。所有抗精神类药物由监护人统一上锁保管,每日全程陪同服药,确认药物完整服下,禁止患者自行保管药品。擅自停药、减药,复发会造成不可逆的脑功能损伤。

病情监测要盯住关键信号。睡眠紊乱是复发的首要预警指标——彻夜不眠、早醒或嗜睡超过2小时,必须警觉。同时观察是否出现无理由易怒、言语逻辑混乱、凭空自语等异常行为。

风险防范要提前布控。发病期必须收纳家中刀具、玻璃器皿、现金、银行卡,禁止单独外出。出现暴力冲动倾向时,不反驳、不激化,用简短温和语言转移注意力,无法安抚时立即联系社区精防医生和派出所,严禁单独约束高风险患者。

这些不是“建议”,而是基于大量临床经验和法律要求的底线。

补位正在发生,但还不够

汕头事件最让人无力的地方,是官方通报只有四个字:“已送精神病院”。送医只是开始,患者回来后呢?谁来确保同样的事不再发生?谁来保护那个年幼的妹妹?

上海静安区法院在2026年6月给出了一个制度性答案。56岁的徐先生自幼患有精神疾病,无任何在世近亲属,全靠邻居梁老伯一家两代人照顾了40多年。但因为没有法定监护人身份,很多事“名不正言不顺”——姐姐去世后骨灰无人处置,徐先生自己无法办理相关事宜。

法院当庭指定梁老伯为监护人,同时配套了一套闭环管理机制:季度履职报备,监护人每季度向居委会提交监护履职和财产收支报告;社区跟踪回访,居委会定期了解被监护人生活健康状况;动态调整,发现履职不当可申请撤销监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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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巡回审判点审理监护权案件

当天,法院还发布了《非近亲属担任监护人工作操作流程指引》,把这套“申请-核查-指定-监督-调整”的流程标准化。

这是全国首例标准化非近亲属监护案件,核心突破在于:打破了近亲属单一监护顺位限制,让善意有法可依,让监护有章可循。

重庆也在做类似探索。北碚区推行“人财事”分离管理模式——监护人只负责人身照护和医疗决策,财产由第三方托管,服务由专业机构执行。监护权、财产权、执行权三权分立,从制度层面杜绝侵占财产、滥用监护权的道德风险。

这条路还很长

汕头事件中,路人跳进河里救起了孩子,他们值得所有的赞美。但孩子的安全,不能每次指望有路人恰好经过、恰好会游泳、恰好来得及。

上海地铁事件中,王某被护送就医,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公众的恐慌是真实的——一车厢人集中下车的画面,反映出的是对“万一”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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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患病人员被工作人员转运就医

监护体系的转型方向已经明确:从“家庭单一责任”向“家庭-社区-社会-国家”多层托底过渡,将风险防控端口前移至社区阶段,替代“出事再处置”的被动逻辑。上海的非近亲属监护闭环、重庆的意定监护监督、田坪镇的“12345”工作法,都是这个方向上的试点。

但试点到全国铺开之间,还有大量空白需要填补。基层社区工作者普遍反映“不知从何下手”,居委会没有明确法定权限代行监护事务,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薄弱。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疾病患者监护就会继续在“医院-家庭-复发-再送医”的循环里打转。

对于每一个正在承担监护责任的家庭来说,记住几件事:药品上锁,专人保管;盯住睡眠,识别复发;发病期间,刀具现金收好;无法安抚,立即报警。 如果自身监护能力不足,及时向社区申请调整监护人,不要硬扛。监护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是一个需要制度托底的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