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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开启,不少学生结伴骑电动自行车出门游玩,部分学生存在未达龄骑行、违法载人、“飙车炸街”、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极易酿发严重后果,来看下面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2年2月12日,学生熊某出于好意,骑电动车搭载赖某一起去上课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赖某当场死亡。赖某父母将熊某及其父母告上法院索赔65万余元,经法院判决,熊某及其父母最终赔偿赖某父母各项损失312451.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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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2年3月4日,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车搭载同学李某(未满16周岁),在某路口左转弯时,因操作不当致电动车发生侧翻,后座李某坠地受伤,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

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父母起诉索赔100余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及其监护人最终赔偿70万元

案例三

2023年6月18日,刚满16周岁的李某与朋友杜某(未满16周岁)在外玩耍后,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搭载杜某回家,驾车过程中二人均未戴头盔。因对路况不熟悉,加上夜晚视线受限,李某一时操作不当撞到马路隔离护栏,造成杜某左胫骨骨折,进行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

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违反规定载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杜某无责任。杜某将李某及其监护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及其父亲最终赔偿杜某各项损失共计7万元

暑假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危害大

不仅威胁未成年人自身生命安全

还会引发一系列法律、家庭和社会问题

一、危及生命健康,极易造成重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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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身心发育不成熟,对车速、车距判断能力差,遇到突发状况容易慌乱操作,电动自行车车身轻、稳定性差,急刹、转弯极易侧翻、碰撞。加之暑期天气炎热,部分学生不戴或未正确佩戴头盔,一旦发生磕碰、撞击,颅脑损伤、骨折概率大幅上升,轻微车祸也可能酿成死亡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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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三五成群出行增多,常见搭载多人、追逐竞驶、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有些学生甚至一边骑车一边看手机、听音乐,完全忽视周边环境。这些行为使事故风险成倍放大,往往导致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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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往年交通管理部门统计,暑期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高发时段,涉电动自行车事故尤为突出。未满16周岁青少年骑行电动车,一旦出事,颅脑损伤、重伤骨折、死亡风险远高于成年人,无数家庭因此遭遇无法挽回的悲剧。

二、触碰法律红线,巨额赔偿令家庭陷入困境

法律明确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不仅带来身体创伤,更伴随着沉重的经济代价。过错方需承担自身及第三方的医疗、伤残及维修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数万元至上百万元的巨额赔偿,往往令家庭陷入严重困境。

三、扰乱交通秩序,滋生不良风气

学生骑车随意变道、急停猛拐、追逐竞速,极易引发道路拥堵、连环剐蹭,威胁过往车辆、行人安全。同时,“骑车载人很酷”“飙车很威风” 的错误认知会在同龄人中蔓延,慢慢形成炸街、竞速、违规骑行的不良风气,破坏道路出行环境。

交警提醒

暑假开启,广大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监管,坚决不让未满规定年龄的孩子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上路。同时,也请同学们时刻牢记交通规则,做到守规出行、文明出行,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来源:广东交警

一审:贤

二审:晶

三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