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王爷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生了孙子小王。王爷爷特别喜欢小王,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写明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去世后归小王所有。王爷爷去世后,两个儿子都不认可这份遗嘱,说“房子应该是法定继承,孙子没有继承权”。小王找到我,问我能不能拿到房子。
【结论先行】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赠拿到房子。关键有两个:遗嘱有效,且受遗赠人在知道遗赠后60日内书面表示接受。小王需要做一份《接受遗赠声明书》并保留证据。
【一、遗赠和继承的区别】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按法定继承拿房子。
遗赠: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将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孙子、外孙、甚至没有亲属关系的人)。王爷爷把房子给孙子,在法律上叫遗赠,不是继承。
【二、遗赠的特殊时效:60天内必须表态】
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是很多人不知道的大坑。小王必须在知道爷爷遗嘱内容之日起60天内,书面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具体操作:写一份《接受遗赠声明书》,写明“本人接受爷爷王某某遗嘱中关于XX房产的遗赠”。然后通过公证、或者挂号信邮寄给其他继承人(保留邮寄凭证),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
【三、王爷爷的遗嘱是否有效?】
王爷爷写的是自书遗嘱,需要满足:①全文亲笔书写;②签名;③注明年、月、日。如果满足这些条件,遗嘱有效。如果只有打印件加签名,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另外,王爷爷立遗嘱时必须头脑清醒、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儿子们主张遗嘱无效,小王需要举证遗嘱真实性。建议立遗嘱时做公证遗嘱或录像,避免争议。
【四、儿子们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两个叔叔不配合,小王需要向法院提起遗赠纠纷诉讼,请求确认遗赠有效、判令两个叔叔配合办理过户。
诉讼请求:确认王爷爷的遗嘱有效;确认小王接受遗赠;判令被告(两个叔叔)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诉讼时效:自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3年内。小王要及时起诉,不要拖。
【五、如果王爷爷还有其他债务怎么办?】
小王接受遗赠后,需要在接受的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王爷爷的债务。比如房子值300万,王爷爷欠债50万,小王拿到房子后要还50万。如果王爷爷欠债400万,小王可以放弃遗赠,不还债。
【六、给遗嘱人和受遗赠人的建议】
立遗嘱人:如果想把房子给孙子,建议立公证遗嘱,并告知受遗赠人。受遗赠人:拿到遗嘱后,立即做一份接受遗赠声明,公证或邮寄,不要超过60天。
【律师最后说一句】
爷爷把房子给孙子,叫遗赠不是继承。拿到遗嘱后60天内必须书面表态接受,否则视为放弃。孙子想要房,必须记住这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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