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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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葬父(电影剧照)

广东兴宁(今属梅州)知县王文征遇到一桩怪事。

本县监生陈郁最近向官府告状,称其父陈松臣被歹人所害,无辜毙命,请老爷们做主。

陈郁所说的歹人不是什么仇家,而是自己的亲叔叔陈櫃臣。

兄弟不睦现在也不少见,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真正让知县感觉不对劲的是案发时机。

不久前,陈櫃臣刚向衙门报案,控告陈郁兄长陈钤殴打自己,陈郁还在一旁帮手。官府迅速提审陈钤到案,陈郁当时外出办事,不在家中,躲过官府追捕。

据陈櫃臣所供,叔侄之间的矛盾是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

那天,陈櫃臣的妻子刘氏带一名工人办事,路过陈钤家门口,工人不小心撞到陈钤的儿子,陈钤怒骂,妻子刘氏维护了几句,指责侄儿不该得理不饶人。

估计两家平时关系也不好,“陈钤不逊回骂”,双方就这么吵了起来。叔叔陈櫃臣得知后上门要打陈钤,被人拉开。随后,陈櫃臣便报了官,控诉侄子殴叔。

也就是说,陈郁正是在陈櫃臣先诉的情况下报的官,而且叔叔明显加重事实,双方当时只有争吵,并没动手/

事情有这么凑巧吗?叔叔前脚控告哥俩,后脚就被反诉,而且诉的还是人命大案。这一旦坐实,叔叔陈櫃臣难逃大辟之刑。

古代一些惹上官司的人,经常会人为制造案件来反制原告,借此脱身,甚至不惜自杀让原告百口莫辩。

身为知县,王文征见多识广,当然不肯听信一面之词。

不过,县里的刑书和仵作似乎都站陈郁一边,伤口验了,死者尸体有几处致命瘀伤,案情也很明了,陈櫃臣因遭侄子辱骂,气愤不过,买凶打死大哥。

王文征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他决定亲自查验尸身。

表面来看,陈松臣确实像是重伤而亡。其左额角、脊背、胸肋等处都有疑似殴伤,头和胸腹都是要害部位,陈松臣年纪又大,一旦受伤的确容易一命呜呼。

可王文征办案无数,经验老道,很快便发现尸体上的淤伤存在问题。

照理说,如果活人身前被殴伤,那么身体就会出现血晕,这是因为血液循环在伤口周围软组织或骨断端形成的‌红紫色瘀血浸润圈‌,是典型的“生活反应”。

可陈松臣的尸体上没有一点血晕。王文征不是仵作,但他也知道,这大概有两个可能:

一是死者受伤时心脏已停止跳动,血液无法流动渗出,故损伤处‌苍白、无充血、无凝血浸润‌;

二是伪造淤伤,用动物血或颜料擦拭死者皮肤,造成受伤假象。

不管是哪个可能,陈松臣的死都另有文章。

王文征再进一步检查,发现陈松臣身上的淤红果然系颜料涂抹,也就是说,陈松臣不是因伤而亡。

案情突然就反转了,嫌疑直指死者的两个儿子陈郁和陈钤。根据以往经验,陈郁以案避案的动机很强,极有可能是杀死父亲,嫁祸叔父。

县里的刑书和仵作也有合谋的嫌疑,试想,一个县令都能看出来的门道,这两个专业人士怎会云山雾罩。

王文征提审陈郁,他的手段很丰富,没几下就审出了详情。

衙门里的人的确跟陈郁有勾结,除了刑书温荣、仵作黎佘,还有其他办案人员参与其中,他们都接受了陈郁贿赂,用靛花、胡莲子等生物颜料,伪造淤伤,并且还一致为陈郁作证,证明其父被人殴打致死。

陈郁这边控诉叔父买凶杀人,两边里应外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这点弄清楚了,叔父陈櫃臣的罪名可以洗脱。但是,陈松臣的死因却不得不查。

王文征没有含糊,很快就弄清事情原委。

原来,得知弟弟櫃臣跟自家闹矛盾,陈松臣心里不畅,某天晚上洗澡时突发中风,倒地不起。请了医生来看也无济于事,当夜殒命。

父亲死了,自己又惹上官司,陈郁把心一横,干脆想出了一招栽赃嫁祸。他本就是兴宁县的监生,有点人脉,故上下打点,伪造其父因伤而亡的假象。

但是,不知是财力不济还是知县为人太正,陈郁没有打通大老爷这一关,被瞧出破绽,这才东窗事发。

兴宁知县王文征依法作出判决,以晚辈诬告长辈以及导致至亲尸骨被蒸检(仵作验尸的步骤)的罪名,判处陈郁绞监候。

按说判得已经够重了,可刑部不这么想。

刑部的意思,如果陈郁只是诬告叔父,那“罪止杖流”,挨一顿打流放的事儿。但是,陈郁“欲陷叔以重辟,遂忍心伤毁父尸,残惨已极”,不是导致父亲尸体被蒸检,而是“毁弃父尸”。

清代有三纲五常,这可是一条大罪。

最终,广东巡抚依照刑部意见改判,以“毁弃父母死尸者斩候”条例,判处陈郁斩监候。等于说,与之相比,诬告反而是轻罪。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三月,皇帝朱批:陈郁依拟应斩,着监候,秋后处决,余依议。

本文资料来源:《刑部驳案汇钞》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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