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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全旗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伊汛发〔2026〕3号

各园区、各镇人民政府、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预计7月10日08时至11日14时,伊金霍洛旗大部地区将出现中到大雨,东北部有暴雨,其间伴有短时强降水、冰雹、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伊金霍洛旗气象局已于2026年7月9日21时0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强对流)四级应急响应命令,并于7月9日22时25分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按照《伊金霍洛旗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经会商研判,伊金霍洛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10日08时启动全旗防汛四级应急响应。为切实做好本轮降雨过程应对工作,各园区、各镇、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防汛负责人到岗到位,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落实落细应急响应措施,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开展防汛抗洪救灾工作,落实行业防御措施,防范化解行业洪涝灾害风险。

二、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强化隐患防控。突出抓好山洪及地质灾害、水库、淤地坝、中小河流、工矿区等薄弱环节防范,强化城镇内涝、低洼地区、立交桥、涵洞、地下空间、过水路面管控,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抢险救援队伍要严阵以待,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三、各行业部门及消防救援队伍要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救援排涝力量和物资,视情开展救援,武警部队做好防洪抢险准备。

四、应急、农牧和水利、交通、住建、自然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会商,密切关注天气、汛情变化,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动态调整应急响应。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基层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及时转移群众、调度力量处置险情,强化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

特此通知。

伊金霍洛旗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0日

丨来源:伊金霍洛旗防汛抗旱指挥部

丨编校:陈思雨 张迩鑫

丨审核:朱 肸 张金玲

丨终审:高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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