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公安局失物招领公告

我局杏花派出所于2026年5月27日成功侦破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依法查获、扣押被盗电动自行车共计四辆。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及时将被盗车辆返还失主,现对两辆未找到失主的涉案车辆公开开展失物招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领对象

本次案件中两辆被盗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所有权人。

二、认领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

2、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购车凭证、车辆合格证、备案行驶证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3、认领人需准确陈述车辆品牌、颜色、车架号、电机号、车辆外观特征、改装细节等专属信息,以供工作人员核验比对。

三、认领地点及联系方式

认领地点:汾阳市公安局杏花派出所(杏花村镇G307国道与杏师线交叉口往南200米左右路东)

联系人:

孔警官:15525779199

张警官:18435893421

四、认领时限及相关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相关失主尽快携带相关凭证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涉案被盗电动自行车实拍图片

汾阳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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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汾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