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两男子邀约一女子到酒店喝酒,先后与女子发生亲密行为。几天后两人跟朋友喝酒时吹嘘此事,朋友不信,两人竟当场把女子叫来再次“演示”,朋友不仅全程目睹还帮着拍了视频。案发后,两男子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有人不服:人家你情我愿的,怎么还犯罪了?

很多人都有这个毛病:觉得自己跟别人你情我愿的事,法律管不着。可他们忘了一件事,有些行为只要人数凑够了,哪怕没人强迫、没人报警,法律照样能找上门。

一、酒后三人同睡一床,几天后吹嘘被质疑,一个电话又把女子叫来了

很多不懂法的人都有这个毛病:觉得私密场合发生的事,只要没人告状就不算违法。

2022年8月的一天,男子雷某和王某邀约女子小王到酒店喝酒。酒过三巡,雷某先与小王发生了亲密行为,王某在旁边拿手机拍了下来。完事后,王某又跟小王发生了亲密行为,雷某见状又补了一次。随后三个人相拥而睡,一觉到天亮。在雷某和王某看来,这不过是你情我愿的一夜风流,谁也没强迫谁,能有什么问题?

两三天后,雷某和朋友寇某、王某在酒店喝酒,聊着聊着就说起了前几天这事。寇某听完虽然惊讶,但压根不信,觉得两人喝多了在吹牛。雷某和王某被这一激,当场决定“验证”。王某一个电话打给小王,让她来酒店房间。小王来了之后,雷某和王某先后又跟她发生了亲密行为。这一次,寇某不仅全程亲眼目睹,还拿起手机拍了视频。

二、案发后女子被行政拘留,两男子被判刑,网友不服:自愿的也犯法?

很多围观的人都有这个毛病:觉得只要女方没反抗,就不算违法犯罪

2023年5月,这件事案发了。雷某和王某被传唤到案后取保候审。让人意外的是,小王也因此事被警方行政拘留,而雷某和王某则被刑事立案。消息一出,不少人不理解:三个人都是自愿的,没人强迫谁,怎么就犯罪了?女方没报警,是案发后才被发现的,怎么就刑事立案了?

法律上看,这事的关键不在于是否自愿,而在于“聚众”这两个字。聚众淫乱罪保护的不是某个人的性权利,而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只要三人以上聚集实施淫乱行为,不管是不是自愿,都已经触犯了这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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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众淫乱不是道德问题,是刑事犯罪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写得清清楚楚:组织、策划、指挥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活动三次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也就是说,三人即成“聚众”,不管是组织者还是多次参与者,都跑不掉。

本案中,雷某和王某显然是组织者,而且组织了两次。小王属于积极参加者,但只参加了两次,距离刑事追诉的“三次以上”还差一次,所以公安机关对她处以行政处罚,没有刑事追诉。而雷某和王某作为组织者,即便只组织了两次,也已经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终,雷某和王某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也就是说,只要半年内不再犯事,这4个月的拘役就不用实际执行了。

写在最后:你以为是风月事,法律当你是犯罪

雷某和王某大概做梦都没想到,一次你情我愿的“风流事”,最后能把自己送进刑事程序。虽然最后只是缓刑,没有实际进去蹲,但案底是留下了。而这事的起因,不过是喝酒时多吹了几句牛,朋友一句“我不信”,就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第一,别以为自愿就不犯法。聚众淫乱罪不问是否自愿,只问是否聚众。三个人凑一起干这事,不管怎么来的、谁主动的,性质就变了。

第二,别拿私密事当谈资。你不说可能没人知道,你拿出去吹牛,传出去就是证据。雷某和王某要不是自己嘴贱在朋友面前炫耀,这事可能根本不会案发。

第三,拍了视频就是给自己留了颗雷。寇某拍视频的时候大概觉得自己在看热闹,可他拍下的那段东西,将来可能就是呈堂证供。看热闹可以,别把自己看成了共犯。

有些事,关起门来是私事,打开门说出去就是罪证。管不住下半身已经够糟了,管不住嘴才是真的没救。

讨论话题

1. 雷某和王某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你觉得这个处罚重了还是轻了?

2. 小王被行政拘留,雷某王某被刑事立案,同样的行为不同处理,你觉得公平吗?

3. 寇某在旁边观看还拍了视频,你觉得他该不该也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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