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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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线索分析,组织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联合淮南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了安徽抖聚传媒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2022-2024年期间,安徽抖聚传媒有限公司违规取得某直播平台“信息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约1.15亿元,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1076.13万元;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42万元。2026年1月,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219.9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现已全部追缴入库。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涉嫌介绍虚开发票的中介“号商”等有关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用于列支成本费用实施偷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坚决依法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新经济业态更加规范有序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南市税务局

责任编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