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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鄂州市教育局对2025年以来查处的3起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高中范某违规补课问题。2025年5月17日,鄂城区泽林高中范某在鄂城区凤凰街道古城路方智升学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违规补课,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鄂城区教育局给予范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技七级岗位降聘为专技八级岗位。

案例二、鄂州市第八中学夏某违规补课问题。2025年7月24日,鄂州市第八中学夏某在鄂城区卧虎路与寿昌大道交叉东南卧虎山家园小区3栋居民楼参与违规补课,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鄂城区教育局给予夏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技九级岗位降聘为专技十级岗位。

案例三、鄂州高中教育集团鄂高校区潘某某违规补课问题。2025年暑假及秋季学期,鄂州高中教育集团鄂高校区潘某某在其自有住宅内违规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条,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鄂州高中教育集团给予潘某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由专技五级岗位降聘为专技六级岗位。

以上3名教师2025年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处理结果记入个人师德档案、人事档案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在影响期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单列核定绩效工资年终考核部分,并取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职务)晋升、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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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鄂州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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