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的黄先生,和老伴相伴三十多年,晚年过得满心委屈,这件事也给很多搭伙过日子的中老年男女敲响了警钟。
几十年前两个人情投意合打算相伴余生,奈何女方的儿子一直强烈反对两人领结婚证,两个人就这么一直同居在一起。早些年黄先生遇到拆迁,分到一套属于自己名下的松江房子。后来经老伴不停劝说,他把房子卖掉,到手200多万房款,随后搬进女方市区的公房里面生活。
本来黄先生以为真心付出就能换来安稳晚年,他十分信任老伴。日常家里大大小小的开支,基本都是花卖房的这笔钱。继子买车的时候,他大方拿出10万块;又掏出20万交给老伴用来炒股。
黄先生想着长期在这里定居,就打算把户口迁进这套公房,可继子依旧坚决不同意,落户这件事只能搁置。平静的日子没过多久,这套公房迎来拆迁,巨额征收补偿款摆在眼前,老伴的态度骤然大变,狠心要把黄先生撵出去。辛苦付出大半辈子,到头来落得无家可归,黄先生心里又寒又无奈,只能寻求律师帮助。
听完整件事情,律师给出了现实的解答。首先事实婚姻有严格时间界限,只有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并且双方符合结婚条件,才会认定事实婚姻。黄先生不满足这个条件,两人只是普通同居关系。公房是女方婚前财产,黄先生之前享受过动迁福利,户口也不在此处,房屋本身的拆迁补偿他一分拿不到,只有一部分安置奖励补贴可以争取。
再说之前拿出的钱财,送给继子买车的10万元属于自愿赠与,法律层面很难追回;20万炒股的本金和赚到的收益,黄先生可以进行分割;平日里日常花销花掉的一百多万,开销已经消耗完毕,没办法再索要回来。
看完这件事我真心感慨几句。很多晚年重新搭伙的老人觉得,领证太伤感情,不好意思谈钱财,靠着一腔真心相处。可子女的私心、巨额财产很容易冲淡多年的感情。
在这里真心劝告大家,中老年重组搭伙,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房产、存款、拆迁补偿这类大事,提前白纸黑字签订协议,财产划分讲清楚,必要的时候订立遗嘱。不要盲目倾尽自己全部积蓄,真心固然可贵,但是做好自我保障,晚年生活才不会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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