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9日,上海曝出一桩让人唏嘘的老年同居财产纠纷,当事人黄先生和伴侣相伴三十多年,到头来落得无家可归的境地,给所有重组中老年家庭敲醒警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黄先生早年和前妻离婚,公房征收后分到松江一套独属于自己的产权房,之后便和现任老伴、老伴儿子一同居住。因为女方儿子一直反对两人领证,三十多年来他们只搭伙过日子,没办结婚手续。
后来老伴嫌松江太远,反复劝说黄先生卖掉房子,搬去她市区的租赁公房生活,还口头许诺房子日后征收,分两套房子,一套给儿子,一套留给老两口养老。黄先生信了这份承诺,卖掉房产拿到200多万。这笔钱大多用于两人日常开销,还拿出10万给继子买车、20万交给老伴炒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可当黄先生提出把户口迁进市区公房时,对方直接以儿子不同意拒绝。如今这套公房马上要征收,老伴彻底翻脸,想方设法要把黄先生赶走。半辈子付出眼看打水漂,黄先生最关心的就是自己能不能分到征收补偿。
律师给出清晰解读:首先事实婚姻有时间门槛,只有1994年2月1日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才算事实婚姻,能享有配偶同等财产权。其次黄先生户口不在征收房,早年已经享受过动迁安置,属于他处有房,不满足同住人标准,拿不到人头补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房屋价值补偿款归女方,属于她婚前财产,黄先生很难分割;但动迁奖励、各类补贴属于同居共有财产,他有权争取。钱财方面,给继子买车的10万属于赠与,要不回来;20万炒股本金和收益可以平分;一百多万日常开销已经消耗完毕,无法追回。
这件事也给中老年重组家庭提个实在建议:感情再好,也别拿口头承诺代替法律保障。房产、拆迁这类大额财产,一定要提前签订书面协议,条件允许尽早领证,或者提前立下遗嘱。子女也别过度干涉父母晚年生活,亲情不该和利益捆绑,别让几十年的相伴,最后败给一纸征收协议。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