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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榆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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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规范开展我县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拓宽青年就业见习渠道,夯实青年就业帮扶工作基础。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关于做好2026年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6〕5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县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征集2026年度就业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一)依法依规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营运行稳定、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

(二)具备承接就业见习工作的场地、设备及专职带教人员,能够提供具有实操性、业务含量高、风险可控的见习岗位,可切实保障见习培养质量。

(三)能够严格落实就业见习相关政策要求,按时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履行见习单位主体责任。

(四)严格执行岗位总量管控规定,申报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编职工总数的20%。

二、见习补贴相关政策标准

(一)生活补助标准

见习单位需为在岗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人员在岗满15个工作日(含)以上不足1个月的,按整月发放补助;在岗不足15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

(二)保险保障标准

见习单位须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额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

(三)财政补贴政策

2026年4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见习协议的岗位,按规定标准的80%拨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从县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按季度统筹列支。

(四)财税支持政策

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生活补助、保险保费等见习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依法扣除。

三、申报办理流程

本次见习单位及岗位申报实行线下初审、线上备案的模式,全程规范办理:

(一)线下材料初审

各用人单位备齐全套申报材料,前往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提交审核。

(二)线上系统备案

线下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登录官方政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备案。

1. 登录地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rst.shanxi.gov.cn/);

2. 操作路径:网上经办—单位服务—就业见习管理服务;

3. 办理内容:依次完成见习单位申报、见习岗位填报、申请表打印、岗位信息录入等全流程网上经办工作。

四、申报所需材料

(一)《2026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二)《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2)

(三)上年度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留用统计表(附件3)

(四)就业见习单位工作承诺书

(五)本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7日

(二)申报地点:榆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208室(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联 系 人:周 娟、魏 船、郝 静

(四)联系电话:0354-6620880

六、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须严格如实填报信息、提交资料,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岗位。

(二)获评见习资质的单位,须严格落实见习管理、岗位带教、待遇保障、日常考勤等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社部门的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及回访核查。

(三)本年度就业见习人员招募、供需对接、面试遴选等工作,由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专场对接会开展,各见习单位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省、市、县就业见习管理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1.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 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

3. 上年度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留用统计表

榆社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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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碧玉

校对:王程东

审核:王春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