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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额。
通知正式明确2026-202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相关细则,新缴存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执行周期至2027年6月30日。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要求,本次缴存基数核算标准以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额为准。通知明确划定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若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低于大连市202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将按照该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全市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设置上限,最高额度为31929元。
针对工资总额核算范围,文件作出统一规范,需严格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及配套相关解释执行,各缴存单位将按照上述标准完成本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需对照通知要求,依规完成本单位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陆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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