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现在还会翻他生命里最后一个好夏天的照片。那是十年前,我们回到新墨西哥州的圣达菲,一个我们都很喜欢的地方。那时候他还没被正式诊断出帕金森,只是隐约有些迹象。七十六岁的他,在沙漠烈日下走得比我还快,我们沿着班德利尔和普耶悬崖民居的步道走了很久很久。帕金森的“面具”还没有冻住他的脸,他还会笑,眼睛里还有光。

下周,他就走了整整三年半了。这些年里,真正撑住我的不是那些宏大的道理,而是一些零碎的句子。有歌词,有小说片段,也有陌生人写下的回信。它们像一根根细线,把我从深渊的边缘一点点拉了回来。戈登·莱特福特在《平凡的人》里唱的那句,我反复听了无数遍:“我记得所有美好的时光/每个房间里都住着一个幽灵。”是的,每个房间里都住着,但我不怕了。那些幽灵,是我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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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麦考尔·史密斯在《第一女子侦探社》系列里写过一段对话,我后来读到时,觉得他偷听了我的心。书里说,她确信他就在那儿——在那些你以为空无一物的天空里,在红色岩石小山传回来的回声里,在你瞥见的那些呼吸温柔的牛的眼神里。然后一个人说:“我有时候觉得,时间久了会容易一些。”另一个人回答:“但其实不会,你知道的。”“不会吗?”“不会。我有时候觉得,该流的泪都已经流完了,但我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不会吗?”“不会。”读到这一段时我停了下来。那种被说中的感觉,比任何安慰都管用。

还有一个问答,我是在丈夫去世六个月后看到的,那时候我正准备投身线上约会。有个人写信给《华盛顿邮报》的专栏作家卡罗琳·哈克斯,她说她很愤怒、很怨恨,因为她去世的母亲这辈子都没见过自己的孙子,而父亲的现任女友却即将见到这个孩子。她觉得这对母亲是一种侮辱。卡罗琳的回信直直扎进我心里。她说,当一个长期婚姻中的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很快开始约会,子女们常常会把这个行为理解为对逝者的不敬——好像那个逝去的人在活着的伴侣心里已经毫不重要了,甚至可能从来就没重要过。但很多时候,情况恰恰相反。那些出自最幸福婚姻的鳏寡之人,往往最快开始新的约会,因为他们太想念那份曾经让他们在漫长岁月里感到温暖的爱与陪伴了。在你看来是对母亲记忆的羞辱,但换个角度,那或许是最高规格的赞美。

我没有办法向你描述看到这段话时我的心情。它没有教我怎么停止悲伤,但它帮我理解了我自己。我为什么会那么快想重新去爱一个人?不是因为我忘了,恰恰是因为我记得太清楚了。我记得被爱是什么感觉,记得每天晚上都有人在身边聊聊今天发生了什么,记得一件小事也能有人分享的踏实。当你失去那样的日子太久,你就不是不忠了,你是太孤独了。

成年子女有时会成为父母新感情里最大的变量。那份复杂的情绪里裹着对逝去长辈的忠诚、对家庭秩序被打乱的惶恐,还有连他们自己都不一定意识到的占有。但一个人继续往前走,是不是背叛?我觉得不是。我觉得每一个敢在废墟里重新搭建生活的人,都带着旧日的砖瓦。那些引语、那些歌词、那些在读到时突然泪流满面的瞬间,都是证明。怀念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或许从来不是站在原地,而是让他成为你继续生活下去的一部分力量。你带着他看过的天空,去吃他喜欢的菜,去爱新的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漫长的、持续的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