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第一件罢免连署伪造名册案,国民党台南市党部前副主委庄占魁等人去年发起连署罢免民进党台南市立委林俊宪、王定宇,伪造罢免案提议人名册,台南地方法院10日下午宣判,庄占魁等11人被依违反个资法各判刑6月到2年不等,缓刑2年到5年不等,须向公库支付5万至60万元不等。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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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共有庄占魁在内的9名党工涉案,9人均获得缓刑。罢免王定宇领衔人胡永融被判刑1年、缓刑2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判决确定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5万元,接受法治教育3场次。协助抄名册的林姓男大生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期间付保护管束,向公库支付新台币1万元,及接受法治教育2场次。
这宗伪告罢免连署名册案发生在114年1月间,国民党台南市党部副主委庄占魁等人为求在10日内募得林俊宪、王定宇各3000份罢免案提议人名册,知道当时春节年假将至,若透过公开摆摊或联系亲友招募民众,恐难以在期限内完成罢免案提议人名册目标数。自去年1月21日起,先以公务电脑下载辖区党员名册纸本,由党工、亲友等人,一同伪造罢免案提议人名册,被认定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等罪起诉。
判决指出,庄占魁等人所为侵害被伪造人之资讯隐私权、资讯自主权及人格权,更可能导致选务机关对于连署真实性产生错误认知,进而破坏民主选举与罢免制度之实质正当性,甚而激化选民对立,造成社会动荡,本案显与一般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及伪造文书案件的案情有别,应予严惩。因犯后均坦认犯行,堪认有悔意,法院所宣告之刑,暂不执行为适当,谕知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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