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和妻子结婚后,丈母娘拿出100万帮他们付了首付买了一套300万的房子,登记在小陈一人名下。房产证只写了小陈的名字。5年后小陈和妻子离婚,妻子要求分一半房子。丈母娘急了:“首付是我出的,凭什么分给你?”小陈也认为房子应该是自己的。
【结论先行】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分走一半。想避免,必须签书面赠与协议或借条。
【一、法律怎么规定?】
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翻译成人话:婚后丈母娘出钱买房,没有书面说“只给我女儿一个人”,那就默认是给夫妻俩的。离婚时,妻子可以分一半。
【二、如何才能让房子只归一方?】
如果丈母娘想让房子只归女儿一个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①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写明“首付款100万只赠与女儿一人,与女婿无关”;②房产证上只登记女儿一个人的名字,并且女儿能证明丈母娘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她。
本案中,丈母娘把钱给了小陈,房产证写了小陈的名字,法院很难认定丈母娘只赠与女儿。
【三、小陈和妻子的房子怎么分?】
300万的房子,丈母娘出了100万首付,夫妻共同还贷200万(含利息)。离婚时房子升值到500万。法院计算:先确认100万的性质。如果没有借条,认定为赠与,已经包含在房款里。剩余的夫妻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各得一半。
具体:500万减去100万(丈母娘赠与)=400万,夫妻各得200万。但小陈拿房子,需要补偿妻子200万。如果小陈拿不出200万,可以协商分期,或者拍卖分钱。
【四、如果丈母娘写的是借条,能要回钱吗?】
如果丈母娘当时让小陈和妻子签了借条,写明“首付款100万系借款,需归还”,那这笔钱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丈母娘可以要求小陈和妻子各还50万。但如果没有借条,法院一般认定为赠与,拿不回来。
【五、给父母的建议】
婚后给子女买房出钱,要么写借条,要么写赠与协议明确只给自己的孩子。口头上的“这是给你们的”在法律上没有约束力。最稳妥的办法:房产证上只写自己孩子的名字,并且保留出资凭证和赠与协议。
【律师最后说一句】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谁名下很关键。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离婚时对方还能分一半吗?答案是: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能分。想避免,必须签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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