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6年7月12日,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满十周年。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海峡两岸学界围绕“仲裁案裁决”的法理谬误、现实影响以及南海形势发展进行了深入研讨。本文根据中国南海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华阳海洋研究中心理事长吴士存7月8日在海口举办的“2026年海峡两岸南海问题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内容整理摘编。吴士存在发言中系统阐述了对“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的性质、影响及未来南海形势的看法。

今年,两岸学者再次相聚海口,共同围绕“南海仲裁案”所谓“裁决”与当前南海形势开展交流研讨。这次相聚来之不易。

自2001年海峡两岸南海问题学术研讨会创立以来,两岸学者围绕南海问题已经开展了20余年的持续对话。特别是2016年以来,受两岸关系影响,大陆学者赴台参加学术交流已十分困难。为了维持这一重要的两岸南海问题对话机制,我们将会议举办地点调整至海南,并在疫情期间通过线上方式继续保持交流,使这一机制成为两岸为数不多得以延续的重要学术交流平台。

去年12月,由中国南海研究院、华阳海洋研究中心及台湾政治大学安全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2025年海峡两岸南海问题学术研讨会”在海口成功召开。会议围绕两岸视角下的南海形势、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与南海维权叙事、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琼台海洋产业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借此机会,我要感谢多年来始终支持这一平台建设的两岸同仁。正是基于彼此长期积累的信任、坚持和执着,我们才能共同把这一机制延续至今。

今年举行的海峡两岸南海问题学术研讨会更具有特殊意义。一方面,如果从2001年首次在台湾举办两岸南海研讨会算起,今年恰好是这一两岸学术交流机制走过25年的重要节点。虽然期间因为各种原因曾数次中断,但20多年来,两岸学界始终没有放弃围绕南海问题开展交流与沟通。

另一方面,今年也是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出炉十周年。两岸学者有必要站在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立场,从两岸共同视角对这一所谓“裁决”进行再审视、再批驳、再否定,在进一步凝聚中华民族南海权益共识的同时,也对岛内任何试图在南海权益问题上作出退让和妥协的错误倾向形成必要牵制。

同时,我认为,两岸南海问题对话机制的议题也应进一步拓展。近期,菲律宾和日本不断挑战一个中国原则,无视中国在台湾岛东部海域依法享有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利,试图绕开中国,擅自启动所谓相关海域划界谈判。这不仅涉及南海问题,更关系到国家整体海洋权益和一个中国原则。大陆官方的外交表态和海上维权行动固然必要,但仅有这些还不够。遗憾的是,台湾当局对此的反应令人失望,甚至为了换取日菲在“台独”问题上的默认和支持,不惜牺牲台湾渔民的切身利益,不惜损害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在这一问题上,两岸学界更应加强交流,积极发声,努力形成更多共识。

本次会议以“两岸视角下的南海仲裁案‘裁决’与南海形势”为主题,其中一个重要议题,就是系统回顾所谓“裁决”出炉十年来的影响,并从法理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其进行重新评估和批驳。

从法理层面来看,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本身就存在诸多根本性问题。无论是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对管辖权和案件可受理性的认定,还是越权裁决、岛屿制度适用、大陆国家远海群岛整体性原则以及历史性权利等方面,“裁决”都存在明显的法理错误,其合法性、正当性始终存在根本缺陷。

更重要的是,十年来南海局势的发展已经充分证明,这一所谓“裁决”不仅没有推动争端解决,反而持续加剧了地区紧张局势。回顾过去十年的实践,我认为至少可以得出六点结论。

第一,所谓“裁决”已经成为南海和平稳定的“动乱之源”。

第二,它成为菲律宾固化非法所得、肆无忌惮挑战中国南海权利主张的“保护伞”。

第三,它成为其他南海声索国实施单边侵权行动的“挡箭牌”。

第四,它成为美国及部分西方国家介入南海事务、强化军事存在、谋求地缘政治利益动辄祭出的“尚方宝剑”。

第五,它成为南海海上合作和地区规则秩序构建的“拦路虎”。

第六,它成为近年来中菲关系持续下滑的“助推器”。

基于十年来的发展实践,我还想提出三个基本判断。第一,“南海仲裁案”从一开始就是一出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第二,历史会证明,南海仲裁案是国际仲裁史上的一桩丑闻。第三,一些国家不断炒作所谓“中国不执行裁决就是不遵守国际法”的叙事,本身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完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在这里,我想回顾国际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典型案例——尼加拉瓜诉美国案。1984年,尼加拉瓜政府向国际法院提交诉状,指控美国非法使用武力、干涉内政、侵犯主权,并要求美国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国际法院认定对案件具有管辖权,美国则拒绝继续参与诉讼,并于1985年宣布不再接受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该立场持续至今。

随后,尼加拉瓜请求联合国安理会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九十四条,讨论美国拒绝执行国际法院判决的问题。但由于美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行使否决权,相关努力最终遭到阻却。

不仅如此,美国始终坚持反对国际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认为该案涉及政治事件和军事行动,并非适宜由国际法院审理的法律争端。然而,《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关于法院有无管辖权之争端,由法院裁决之”。这就是国际司法中众所周知的管辖权自裁原则。尽管如此,美国没有因此受到任何国际制裁。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在国际司法实践中,美国同样拒绝接受其认为超越权限或涉及重大政治、安全利益的国际司法裁判。因此,以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为依据,指责中国“不遵守国际法”,本身就是明显的双重标准。

事实上,菲律宾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不仅仅是一个法律争议,更涉及复杂的政治、安全、军事和地区稳定问题,其处理结果将对整个南海局势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包括菲律宾在内的支持或认可所谓“裁决”的国家,应尽早醒悟,不要继续装睡,寄希望于中国执行美菲等国精心炮制的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到头来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南海仲裁案“裁决”的负面影响一日不除,对其法理谬误和政治本质的批驳就一日不能停。只有持续揭示其错误和危害,真正做到正本清源、釜底抽薪,才能进一步维护中国在南海的合法权益,为地区和平稳定和南海合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