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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氏芳草(Huỳnh Phương Thảo)及其同伙专门寻找罕见不孕的夫妇,组织并雇佣他人非法代孕,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7月10日,越南胡志明市(TP HCM)人民法院以“组织商业代孕罪”判处黄氏芳草2年有期徒刑,以“使用机关、组织虚假文件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在该案中,另外4名被告被判处6个月缓刑至2年有期徒刑。

合议庭在确认各被告具有多项减轻情节(如坦白交代、悔罪、已退缴部分非法所得、正在抚养幼童等)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判决书认定,芳草及同伙寻找希望生育的不孕夫妇,同时联系具备代孕条件的女性,为其租赁住所、提供照料、陪同产检,并对接医院实施辅助生殖技术,最后将婴儿交给委托代孕方。

据指控,各被告为多对不孕夫妇组织代孕以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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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三月份出庭时的照片

2022年10月左右,芳草与一对夫妇达成协议,以7.5亿越南盾的价格提供IUI(宫腔内人工授精)“全包”服务。芳草通过燕(Yến)以3.45亿越南盾的报酬雇佣了一名名叫玉(Ngọc)的女性代孕,为其安排住处、陪同产检,并以夫妻名义在胡志明市一家医院办理人工授精手续。

2023年8月,玉生下一名女婴。DNA鉴定结果确认该婴儿是丈夫的亲生骨肉。然而,由于医院怀疑存在代孕行为,未签发出生证明。芳草随后联系霜(Sương)在另一家医院伪造了该证明,交由家属用于办理出生登记。芳草共收取7.5亿越南盾,扣除各项费用后,非法获利约9500万越南盾。

类似地,2023年5月,芳草以10亿越南盾的价格为另一对夫妇提供“全包”服务。通过媒人艳(Diễm),芳草找到代孕者并约定支付2.8亿越南盾报酬。当该代孕者怀上双胞胎并于2024年4月顺利分娩后,芳草收齐了10亿越南盾;其中支付给代孕者4.2亿越南盾(因生双胞胎),扣除各项费用后,芳草非法获利约1.1亿越南盾。

在同案中,阮氏内(Nguyễn Thị Nội)被指控通过社交网络接受一名同性恋男子的委托,为其寻找代孕者,费用为8000万越南盾。其中,阮氏内还以220万越南盾的价格包办了该男子与代孕者之间的虚假结婚证。

通过艳,阮氏内找到了代孕者。根据协议,该男子自行支付购买卵子及给代孕者的各项费用。代孕者成功生下双胞胎后,获得了3.74亿越南盾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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