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滨海县城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即将开始啦!
以下学校刚刚发布招生公告
1.滨海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
2.滨海县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
3.滨海县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
4.滨海县实验小学城东校区
5.滨海县人民路实验小学
6.滨海县第二实验小学坎园路校区
7.滨海县第二实验小学城南校区
8.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永宁路校区
9.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西湖校区
10.滨海县富康路实验小学
11.滨海县行知实验小学
12.滨海县东坎街道中心小学
家长们快点看过来!
0 1
滨海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3.不动产权证仅限住宅用途,商业、办公、车库等非住宅房产不作为施教区认定依据;共有产权房产仅认可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情形。
三、施教范围
(1)人民路以东,育才路以南,阜东路以西,海滨大道及海滨大道东延伸段(原糖厂巷)以北。
(2)阜东路以东,育才路以南,张家河以西,越河路以北。
2026年7月16日至8月23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4日-8月25日到学校报名审核。
02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
晨钟楼、源清楼一楼
(具体分布见《报名区域划分及地点安排》)
03
报名材料
1.登记卡:《滨海县实验小学新建南路校区2026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 (现场领取) 。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相关关系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以不动产权证(必须载明为居住用房或住宅)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纸单面复印。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转学办理:请携带转学学生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于7月13日-15日到源清楼一楼一(9)班办理。如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产办理转学,学生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 2
滨海县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长期共同居住的,可依据祖辈住宅房产认定施教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2026年7月16日至8月23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4日到学校报名审核。
三、施教区范围
1.S327以南,永宁路以西,师苑路以北,204国道以东合围的区域。
2.S327以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周边新建小区;204国道以西农业园区老育才村居民子女。
02
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融启楼一楼教室。
4.窗口顺序:政策咨询→信息填写→审核报名。
03
报名材料
1.登记卡。《滨海县实验小学育才路校区2026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现场领取)。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相关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
3.房产材料。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其他房产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报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
5.转学办理。请携带转学学生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关联页码)于7月13日-15日到融启楼一楼教室咨询办理。如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产办理转学,学生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 3
滨海县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2026年7月16日至8月23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4日至8月25日到学校报名审核。
三、施教区范围
东至中市北路,南至327省道(黄海大道),西至响坎河、港城大道,北至世纪大道。
02
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滨海县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悦慧楼一楼入学报名处。
03
报名材料
1.登记卡:《滨海县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2026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在报名点现场领取)。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按不动产权证(必须载明为居住用房或住宅)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纸单面复印。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转学办理:请携带转学学生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于7月13日至7月15日到悦慧楼一楼转学窗口办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4
滨海县实验小学城东校区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 (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三、施教区范围
1.东至沙浦河,南至中八滩渠,西至张家河(含小岛),北至八滩渠。
2.根据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以及家长的实际需求,广垛村、沙浦村、盘洋村、吴回庄、桃李村、三烈村、桃园村适龄儿童可在本校区报名。
02
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15日。(如因特殊情况未报名的,8月24日-25日到学校补报名。)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滨海县实验小学城东校区创知楼一楼。(育才东路御景花园东侧,东海大道西侧,新县医院北侧)
03
报名材料
1.信息登记卡:《滨海县实验小学城东校区2026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现场领取登记)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关联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
3.房产材料:以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以“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其他房产入学的,依据《滨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滨政办发〔2021〕34号)及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意见执行。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
温馨提示: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各年级学生,也请同期携带监护人房产证(或其他房产材料)、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滨海县实验小学城东校区“转学窗口”办理。原实小越河路校区的学生不需要办理转学手续,开学时直接报到即可。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5
滨海县人民路实验小学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三、施教区范围
S327以南(西起响坎河大桥,东至中市路与S327交汇点),中市路以西(南起中市桥,北至中市路与S327交汇点),响坎河以北(西起响坎河大桥,东至中市桥)合围区域。
02
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
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学校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报名。
2.报名时间
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行远楼、知新楼、秀慧楼一楼新生报名处。
03
报名材料
1.登记卡
《2026年滨海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在报名点现场领取)。
2.户口材料
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房屋产权人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所有页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3.房产材料
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
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以及房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水电发票等)。
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按其他房产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执行。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单面复印。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026年7月16日至8月23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4——25日到学校报名审核。
5.转学办理
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请携带转学学生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于7月13日——15日到指定窗口办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6
滨海县第二实验小学坎园路校区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3.不动产权证仅限住宅用途,商业、办公、车库等非住宅房产不作为施教区认定依据;共有产权房产仅认可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情形。
2026 年7月16日至8月23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4日到学校报名审核。
三、施教区范围
1.玉龙路以东,海滨大道(向东延长线至阜东路)以南,阜东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北。
2.阜东路以东,越河路以南,张家河以西,迎宾大道以北。
02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 :
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
坎园路校区立德楼一楼新生报名处。
报名窗口顺序:
咨询发表处→填表处→材料审核处
03
报名材料
1.登记卡:《滨海县第二实验小学坎园路校区2026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 (现场领取)。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相关关系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以不动产权证(必须载明为居住用房或住宅)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纸单面复印。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转学办理:请携带转学学生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于7月13日-15日到我校立德楼三楼教务处审核、登记。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固定电话:0515-84222901
移动电话:13301119889
监督电话
07
滨海县第二实验小学城南校区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和要求。
2026年7月16日至8月23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4日后到学校报名审核。
三、施教区范围
1.富康南路(东友好路)以东,凤鸣路及向东延长线与油库路以南,张家河以西,丁字港河以北。
2.阜东南路以东,迎宾路以南,张家河以西,凤鸣路及向东延长线以北。
02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15日,因特殊情况未报名的,补报名时间为8月24日——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 6:00
报名地点:滨海县第二实验小学城南校区旭日楼一楼。
报名窗口顺序:
政 策 咨 询→信 息 填 写→审 核 报 名
03
报名材料
1.信息登记卡。家长在“信息填写”窗口领取《2026年滨海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如实准确填写信息,供新生入籍用。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关联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
3.房产材料。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关联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其他条件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报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
※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学生,请携带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旭日楼“转学窗口”办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固定电话:68111008
移动电话:15949119968
监督电话:84224990
0 8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永宁路校区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和要求。
三、施教区范围
1.204国道以东,师苑路以南,富康路以西,海滨大道以北。
2.西湖路以东,海滨大道以南,富康路以西,永康路以北。
02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15日,因特殊情况未报名的,补报名时间为8月24日-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和雅楼一楼。
窗口顺序:政策咨询→信息填写→审核报名。
03
报名材料
1.信息登记卡。家长在“信息填写”窗口领取《2026年滨海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如实准确填写信息,供新生入籍用。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关联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
3.房产材料。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关联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盖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其他条件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报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
4.转学办理。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学生,请携带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和雅楼“转学窗口”办理。“如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产办理转学,学生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 9
滨海县永宁路实验学校西湖校区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和要求。
监护人在县城区购房或创业的随迁子女,需进城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请于7月28日-7月29日携带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创业证明等材料至教育局初教股登记。
三、施教区范围
1.204国道以东,海滨大道以南,西湖路以西,迎宾路以北。
2.西湖路以东,永康路以南,富康路以西,迎宾路以北。
3.204国道以东,迎宾大道以南,富康南路(东友好路)以西,丁字港河以北。
02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15日,因特殊情况未报名的,补报名时间为8月24日-2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教学楼(3号楼)一楼报名处。
窗口顺序:政策咨询→信息填写→审核报名。
03
报名材料
1.信息登记卡。家长在“信息填写”窗口领取《2026年滨海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如实准确填写信息,供新生入籍用。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关联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
3.房产材料。按不动产权证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关联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其他条件入学的,依据《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 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报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上述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
※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学生,请携带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3号教学楼一楼“转学窗口”办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9851525819
监督电话
10
滨海县富康路实验小学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不动产权证仅限住宅用途,商业、办公、车库等非住宅房产不作为施教区认定依据;共有产权房产仅认可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情形。
温馨提示:2026年7月13日至8月25日期间,适龄儿童监护人取得施教区内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的,可于8月24日、25日进行第二阶段报名。
三、施教区范围
1.永宁路以东,S327 以南,富康路以西,师苑路以北。
2.富康路以东,S327 及响坎河以南,景湖路以西,海滨大道以北。
02
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请各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审核、报名。
2.注意事项:请根据学校公布的区域划分到相应窗口报名。
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为避免报名集中拥挤,实行分区域分时段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报名地点:滨海县富康路实验小学
03
报名材料
1.登记卡:《滨海县富康路实验小学2026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现场领取填写)。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以不动产权证(必须载明为居住用房或住宅)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纸单面复印。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学生,请携带转学学生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于7月13日—15日到我校一号楼一楼3号窗口办理。如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产办理转学,学生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固定电话 0515-68113505
移动电话:15151021798
监督电话
11
滨海县行知实验小学
01
招生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二、施教区范围:
1.明达路以北、中市路以东、S327以南、北八滩渠以西。
2.坎北街道农村区域。
02
报名方法
报名方式: 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审核、报名。
报名时间: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致真楼一楼
友情提醒: 转学办理: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请携带转学学生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于7月13日——15日到指定窗口办理。特殊情况没来报名的,8月24日、25日可以继续报名。
03
报名材料
1.登记卡:《滨海县小学2026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现场领取)。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相关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以不动产权证(必须载明为居住用房或住宅)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复印件用A4纸单面复印。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咨询及监督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12
滨海县东坎街道中心小学
01
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 (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
二、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施教区内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符合《滨海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内生源入学资格认定办法》(滨政办发〔2021〕3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房产认定条件和要求。
三、施教区范围
①景湖路以东,育才路以南,人民路以西,海滨大道以北。
②景湖路以东,响坎河以南,育才路以北的合围区域。
③中市路以东,东坎中路(沿河中路)以南,阜东路以西,响坎河以北。
02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
7月13日至7月15日
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因特殊情况未报名的,补报名时间为8月24日-25日。
报名地点:
求成楼一楼指定窗口。
03
报名材料
1.信息登记卡:《滨海县东坎街道中心小学2026年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卡》。(在报名点现场领取)
2.户口材料: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适龄儿童与房产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的,视实际情况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监护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房产材料:以不动产权证(必须载明为居住用房或住宅)入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页码);按“小产权房”入学的,提供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社区和街道签章的入学证明原件;按“期房”入学的,提供网签备案的住宅用途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涉及入学资格审核的相关材料。
上述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单面复印。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5.转学办理: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学生,请携带监护人房产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求成楼“转学窗口”办理。如用祖父母、外祖父母住宅房产办理转学,学生监护人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515-84231639
监督电话
0515~84224990
0515~84238953
来源:滨海县各相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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