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 7 月 8 日报道,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常务副主任杨有林一案一审尘埃落定,其 30 年间各类贪腐涉案总额高达 22.14 亿元,常州中院以受贿罪为主,合并六项罪名对其判处死刑,彰显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拳治腐的坚定决心。该案数字触目惊心,也撕开开发区权力监管存在的巨大漏洞,为开发区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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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有林的贪腐周期长达三十年,从 1993 年直至 2023 年,横跨多岗多地。早年他从工厂车间干部起步,长期深耕江宁、南京各开发区、城建、文旅实权岗位,手握土地出让、工程发包、财政资金拨付、企业准入等核心权限。开发区兼具招商引资、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多重职能,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自由裁量空间大,本是区域发展主战场,却在权力监督缺位下沦为滋生巨额腐败的温床。杨有林利用岗位便利,在土地、工程、资金事项上大肆寻租,仅受贿金额便突破 22 亿元,还叠加贪污 1200 万元、行贿 2500 万、挪用公款 1500 万、违规造成国家损失 2300 万,甚至实施洗钱掩盖赃款,一人身犯六类职务犯罪,腐败链条完整、作案手段多元。

值得警惕的是,杨有林呈现 “边腐边升、越贪越大” 的恶劣轨迹。三十年持续敛财,不仅没有主动收手,反而随着职务提升、权力扩大变本加厉,即便拥有立功揭发情节,法院综合其犯罪规模、社会危害,仍不予从轻,直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参照此前呼和浩特经开区原书记李建平涉案超 30 亿被执行死刑的案例可见,开发区手握土地、巨额财政资金,一旦权力失去制衡,极易滋生亿元级巨贪,对国有资产、营商环境造成毁灭性打击。

该案暴露出多重监管短板。其一,关键岗位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杨长期盘踞城建、开发区系统,日久形成固化利益圈子,政商勾连盘根错节;其二,开发区 “特事特办” 的政策便利异化为权力寻租空间,土地返还、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缺乏刚性约束,全凭领导个人意志裁量;其三,长效常态化监督存在盲区,巨额资金流转、大型工程全程跟踪监管缺位,长达三十年巨额贪腐长期隐匿未被察觉。

近年来反腐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多数贪腐案件适用死缓、终身监禁,但对杨有林、李建平这类涉案金额极其巨大、情节特别恶劣、给国家造成极端损失的巨贪,司法机关果断启用死刑,清晰释放鲜明信号:反腐没有休止符,再大的权力、再长的贪腐周期,只要触碰国法红线,必将受到最严厉惩处。

开发区作为经济发展前沿阵地,绝不能成为腐败 “法外之地”。该案警示各地,必须压实关键岗位轮岗、重大项目集体审议、大额资金全程审计等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切断政商利益纽带。持续强化对土地、工程、财政等重点领域专项巡察监督,做到资金流向、项目审批全程留痕可查。

不论身居何种岗位、掌权多久,只要妄图利用公共资源中饱私囊,等待的只会是法律最严厉的制裁。持续高压反腐之下,任何侥幸敛财行为都无处遁形,唯有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全程监督,才能守护国有资产,净化开发区营商与政治生态。

作者黄贵耕,原资深法治新闻调查记者,曾任职于《人民法治》《法日报》等多家新闻机构,现为专职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