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抢占他人私有合法车位的行为应该按抢夺罪论处!

文/肥猪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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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闹的沸沸扬扬的那个占别人车位的那个女的,尽管现在已经道歉了,但是,这件事的讨论,还在持续。而且央视都已经下场了,严厉批评这种德行的人,怎么为人民服务?

我个人的认知啊,我不认同几乎所有律师的说法,全国的律师,就没一个说到点儿上的。其实也由此可见之,我们的律师水准,真的有待于提高。

我昨天也说了,有些律师说这女的属于寻衅滋事,不是寻衅滋事罪啊,而是寻衅滋事,寻衅滋事属于治安管理法范畴,违反的是行政法。而寻衅滋事罪属于刑法范畴,触犯的是刑法。违反治安管理法也就是违反行政法的行为属于违法,而触犯刑法则属于犯罪。有些律师认为,这女的占他人车位,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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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的认知,你要说这女的违反治安管理法,涉嫌寻衅滋事,这个没疑问,我认为应该算。但是,我更认为,这女的违反的不光是行政法,也就是治安管理法。我更认为这女的,也已经触犯刑法了。

我认为,抢占他人车位的行为,应该按抢夺罪论处。

因为必定,自己花钱买的纯私家产权的车位,那属于纯个人私产,也就是属于纯个人财物,私家车位是个人花钱买的纯私产,因此它属于纯私人性质的个人财物。

其实你所拥有的私家车位,和你所拥有的其他私产的性质完全相同。某种意义上,纯个人性质的私产之私家车位,和你花钱买的手机冰箱彩电房产汽车是一个性质。

因此我认为,你抢占私家车位的性质,其实就是抢夺罪。她抢占你价值8万的私家车位,其实和她把你的私家车开走几天是一个性质。因此我认为,这就是抢夺罪。

抢夺罪是刑法267条的条款,法条是这么定义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构成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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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觉得这女的构不构成抢夺罪,首先这几天公私媒体不断地报道这女的是惯犯,也就是具有多次的情节对吧?这是其一,其二,您觉得这女的具不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对吧?占车位,算不算是公私财物?人家花8万买的私家车位,是不是公司财物?是,对吧?

所以说我认为,这女的非法占有他人合法拥有的私家车位的行为,符合抢夺罪的法条之涵盖。因此我认为应该按抢夺罪论处,而不是什么组织部门调解,调解啥啊?不疼不痒的,调解完了她还占,她记得住吗对吧?

我觉得就根据抢夺罪法条,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有一点啊,她这个不构成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情节严重是3年起步10年以后。实话实说,她罪不至此,没那么严重。我觉得啊,哪怕拘役她俩月也可以,要不这个不疼不痒的,我觉得对她没啥用,不足以震慑。

OK就到这,感谢大家!

11-07-2026肥猪满圈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