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中游,夏季涨水时,河面一旦起风,人很难不去联想到几千年前的那场“与水较劲”的人类大行动。并非黄河一条河在发脾气,史前的中原、江汉、淮河一带,都在同一片变动的水网里摸索出路。大禹的故事,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被一代代讲下来的。
问题在于:传说归传说,脚下这片土地上,究竟有没有与之相配的遗迹?安徽蚌埠禹会村龙山文化城址的发掘,把这个原本抽象的问题,拉回到了带有泥土气息的考古现场,让人不得不重新思考,大禹到底是不是只存在于神话里。
有一次考古工地上,有年轻队员好奇地问何驽:“老师,难不成我们真挖的是‘禹会’?”老考古笑了一下,说了句:“考古不替传说背书,但传说也不一定全是空的,慢慢看。”这一句,多少概括了禹会村遗址研究的基调——既不迷信,也不轻率否定。
禹会村遗址真正进入大众视野,是在2007年之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徽队在这里连续几年的发掘显示,这并不是一处零散聚落,而是一座格局相当完整的龙山文化晚期城址,年代大致在距今4400—4100年之间。
这座城的规模,在淮河中游同类遗址中相当显眼。考古实测表明,城墙残存长度大致在300—600米之间,墙基宽可达18—25米,内外各有壕沟环绕。这样的构筑方式,不像是随便围个土堆,更像是有组织、按规划修建的城防系统。
有意思的是,城墙与壕沟并非单一为“打仗”准备。当时的自然环境决定了,人和水的斗争远比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更常见。壕沟既可以阻挡外敌,也可作为分洪、排水设施使用,用现代话说,这座城本身就是一个兼具防御与水利的“综合体系”。
与同时期的良渚莫角山、江汉平原的东石家河古城相比,禹会村城址规模稍偏中等,但城墙和壕沟结构并不简陋。不同区域的龙山文化城址形成了一条南北呼应的带子,说明当时不少聚落已经走出了简单村落阶段,正向早期“城—邑”形态过渡。
从城内分布看,居住区、作坊区与一处明显独立的祭祀区相互分离。这样的空间划分,表明城址承担的不只是生活功能,还包括政治管理与宗教礼仪。城墙包围的,不只是一群住在一起的人,还是一套已经雏形初具的社会秩序。
若从治水的角度去看,这种带壕沟的城防体系,极可能也是区域水利调控的节点。城墙脚下的壕沟与城外水系相连,很像是把“防洪线”建到了聚落外缘,把“水利工程”嵌入城市布局之中。治水,不是临时救急,而是写进了城的骨架里。
二、城中那块“甲”字形祭场
在禹会村城址中,最惹学界关注的,是那块形制特殊的祭祀建筑基址。考古报告中常被称作“甲”字形祭祀台基,它几乎占据了城中一块重要位置。
这座祭台的平面布局呈“甲”字形,基址面积在2000平方米左右,南北长约108米,东西宽13—23.5米,方向指向正北。建筑本身不高调,却很规整。它的存在,说明城中有专门用于大型仪式活动的固定场所。
与祭台配套的,是几条开挖规整、连通有序的祭祀沟。部分祭祀沟中,填埋着经过特别处理的动物遗骨、陶器以及造型独特的陶塑。结合遗迹位置与填埋方式,考古队普遍认为,这并非日常丢弃垃圾的沟,而是具有仪式含义的祭场设施。
何驽等研究者提出一个判断:禹会村这一组祭祀设施,很可能是专门围绕“治水”展开的祭典场所。理由并不只在于“禹会”这个地名,而在于遗物内容与水关系极其密切。
在古代社会,重大工程往往伴随着集体祭祀。尤其是涉及河道疏浚、堤坝构建的大型治水活动,常常需要在动工前后举行祭礼,以安抚自然神灵,同时也是对社群成员的一次“动员”。禹会村的“甲”字形祭台,很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治水—祭祀”合一的空间。
不能忽视的是,祭祀场紧挨城墙与壕沟一侧。这种布局不是随便凑巧,而是体现了一个逻辑——在管理城市与管理水患之间,祭祀被放在二者交界处,既向天,也向水。
三、陶塑“大鲵”,与“禹”字的一点暗合
祭祀沟中的陶塑,是禹会村遗址最引人遐想的遗物之一。考古发掘中,发现多件陶质动物形象,腹部扁长、四肢短小、颈部略微隆起,整体造型类似现代人所熟知的“大鲵”(俗称娃娃鱼)的幼体。
经比对当代两栖动物骨骼与生态分布,多数研究者认为,这种陶塑指向的应是大型两栖水生动物。大鲵生活环境多为山间溪谷、清冷水系,且对水质要求较高,在古人眼中,往往被视为某种“灵物”,介于水与陆之间,既潜伏于水,又能露出水面,象征人与水之间那条时隐时现的界线。
在古文字研究中,有观点认为,“禹”字早期象形,便与一种形体扁长、四肢外张的生物有关。有学者推测,大禹原初形象,也许与这种水陆两栖动物的形象有关,只是后来在漫长的口耳相传中,逐渐被人格化、英雄化。
何驽提出,大鲵幼崽陶塑与“禹”字象形有某种联系,这一看法在学界引起不小讨论。并非所有人都赞成这一解释,但大部分研究者承认,这类陶塑至少体现了当地居民对水生生物的特殊关注,也体现了他们用具象物来表达对水的敬畏与期望。
祭祀沟中,陶塑与其他器物有序放置,显然不是随手丢弃。一位发掘队员曾回忆:“那几件陶塑,我们一看就觉得不寻常,全身似鱼非鱼,似蛙非蛙。”何驽当场回应:“别急着下定义,把位置、角度、周边遗物都记下来,它们说话,不靠我们编。”
从考古角度说,这种“鱼非鱼”的陶塑,和“治水”祭祀的联系,并非凭空想象。水利工程关系生死存亡,古人自然会把与水相连的动物,放进他们能掌控的仪式空间中,用以表达某种愿望:水可控,人可立。
四、淮河与黄河:两条叠合的治水舞台
在长期的历史叙述中,大禹治水几乎被自动等同于“治理黄河”。但环境考古与地理学研究不断提醒人们,这个等同未必完全准确。至少在距今4600年前后,黄河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改道南行,沿今天的废黄河故道进入淮河流域,对淮河中游一带产生巨大影响。
据多项地层与沉积分析,约在距今4600年左右,黄河中下游的主河道,曾向南偏移,部分水量通过豫北至皖北一线,注入淮河系统。这意味着,当时的淮河并非一条“孤立”的中型河流,而一度被拉进了黄河水系的节奏之中。
大约在距今4000年前后,黄河发生了一次较大规模北移,主流重新回到更偏北的路线。这样一进一出,对沿线聚落的影响可以说是翻天覆地的。被“黄水”席卷的地区,既承受泛滥之苦,也被迫加强对水系的整体调控。
禹会村遗址所在的淮河中游区域,正是这片动荡水网中的一环。城墙与壕沟系统,祭祀台基与治水象征,再加上黄河古道的南侵与北撤,使得这里不再只是某个局部小故事,而是早期华夏文明对大水问题整体调整中的一个节点。
在这个意义上,大禹治水并不应被简单固定在某一个“黄河段落”,而是应理解为一个跨区域的治理过程。传说中的“导江、导淮、导济、导河”,即使具体路线难以全部考证,但在空间上由北向南、由西向东的拓展,是现实的自然背景所决定的。
环境考古提供的,是一个动态的地理舞台。大禹故事在其中流传、被加工,在不同地区找到了各自的“落脚点”。对淮河流域来说,禹会村这座城及其祭祀遗存,恰好为这种“多区域治水记忆”提供了物证。
五、从古籍到考古:大禹形象的再审视
讲到大禹,人们最熟悉的还是《尚书》《左传》以及《史记·夏本纪》中的那些描述。司马迁在汉代时,已经将大禹作为“治水立功,受舜禅让”的核心人物写入历史框架。可这一切,在现代史学上一直存在争议。
20世纪上半叶,顾颉刚提出所谓“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传说”观点,认为大禹形象很可能是后世不断添加、修饰的结果。他甚至提出过“大禹或者原本只是一个地名或自然象征”的设想,希望以此提醒学界,不要轻易把古传说当作历史事实。
傅斯年则提出“以不知为不有”的态度,强调史学研究中,对证据不足之事应保持谨慎。这种严苛要求,对后来的夏史研究影响极大,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考古学成为检验古史传说的关键工具。
在大禹问题上,考古学与文献研究发生了密切对话。良渚文化遗址的巨大台基、江汉平原东石家河古城的水利设施、河南二里头文化遗址的早期王都雏形,再加上淮河流域禹会村的龙山城址,这些不同区域的考古成果,把早期文明的版图拉伸得更广。
韩建业等学者提出,大禹征“三苗”的传说,或许可与江汉地区的石家河文化相联系。三苗之地,很可能指的是长江中游拥有高度发达聚落与水利系统的地区。若再把视野向东北扩展,淮河流域同样不该被排除在大禹故事之外。
从文献上看,“涂山”“会稽”等地名常与大禹活动联系在一起。涂山在史料中往往被视为大禹娶妻之地,会稽则是他会诸侯、定功勋的场所。关于这两地的确切位置,历代说法并不完全统一,但可以确定的是,大禹活动范围远不局限于一个点,而是一个包含多地的网络。
在这种视角下,禹会村的“禹会”二字令人难免生出联想。有人认为,这可能是先民对“禹所会”的一个地方记忆,只是后来被固定为地名。也有人指出,不能简单用文字巧合作为证据。不过,哪怕撇开文字不谈,这里出现大规模治水祭祀遗存本身,就足以使其具备与大禹传说对话的资格。
六、治水、祭祀与权力:一套绑在一起的制度
在史前与早期国家阶段,治水绝不只是“技术问题”,而是与政治权威高度绑定的一种公共事务。谁能组织人力修堤、疏渠,谁就更有资格获得部落的拥戴;谁能在洪水来临时维持秩序,谁就更容易获得“天命在此”的象征。
大禹之所以被后世不断神化,很大程度在于其被赋予了“以治水成王”的典型叙事。这样的故事,满足了后世王权对“功由天命、亦由民心”的双重解释需求。治水,本身也就成了权力获得合法性的一个重要来源。
禹会村的祭祀设施,从布局到内容,处处透露出权威集中与秩序表现的意味。祭祀台基高踞一隅,祭祀沟纵横其下,陶器、动物遗骸以及象征性陶塑按一定规制排列,这不是某个家庭的祖先祭祀,而是带有强烈公共性质的集体礼仪。
在这样的仪式场中,主持者很可能同时掌握宗教话语与治水指挥权。祭祀当天,城中居民聚集祭台之下,共同见证对“水”的宣誓与承诺。仪式结束后,真正的工程才会铺开。但在多数普通人心中,治水与祭祀已经被紧紧捆在一起。
换个角度说,这种祭祀是治水的精神动员会,也是对社会成员的一次再组织。众人的力量被通过仪式重新排列,形成一个可以在洪水面前协调行动的整体。大禹故事中那种“行走四方、疏通九州”的形象,是后来的文学加工,但背后的社会逻辑,与禹会村祭祀场所表现出来的制度性功能,其实并不难对应。
值得注意的是,禹会村并非孤例。良渚莫角山的大型宗教建筑、东石家河城内的集中祭祀遗址,都显示出类似特征:治水能力强的地区,往往同时有着高度发达的祭祀体系。治水技术与礼仪制度相互支撑,共同塑造了早期华夏文明对水的集体记忆。
七、大禹可能是一位“被神化的实干家”吗?
围绕大禹到底是否为历史人物,学界争论多年。完全否定的态度,显得有些武断;把传说中的一切细节都当真,则缺乏科学依据。禹会村遗址的发现,并未直接告诉人们“大禹就住在这里”,但提供了一种合理的想象框架。
其一,龙山文化晚期,在黄河、淮河、江汉等区域出现了多处大规模城址与水利设施,说明当时确有一批掌握治水经验的群体,长期与洪水打交道。这些人中的某一位或某几位,很有可能在后来的记忆中被集中塑造,并最终汇总为“大禹”这一象征性人物。
其二,禹会村祭祀台基与治水有关的陶塑,表明当时人群已经形成将水利实践升华为礼仪、再通过礼仪巩固社会秩序的完整链条。这种活动若长期反复进行,其主持者与领导者在社群中的地位,势必不断上升,自然容易被神话。
其三,环境考古揭示的黄河古道与淮河水系变化,使得大禹治水的地理范围呈现出多中心特征。大禹形象很可能是在不同地区治水英雄与领袖的综合体,只是后来被统一归在“夏之始祖”的名下。
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大禹或非神话人物”这句话,其含义更接近于:大禹并非凭空虚构,而是在真实的治水实践基础上,被逐渐提炼、叠加、夸张而成。禹会村这样的遗址,给这种推断提供了可触摸的背景。
当然,考古学的严谨要求决定了,任何直接“指认”都为时尚早。禹会村的遗迹,可以被视作大禹传说背后“文明时代治水实践”的一个样本,却不宜简单等同于“某一位名叫禹的个人住所或政权所在地”。
更重要的是,这一遗址向人展示了一幅更立体的图景:在距今四千多年前的华夏大地上,有人修城建堤,有人规划壕沟,有人主持祭祀,有人制作象征性陶塑。大禹故事不过是后来人对这类现实场景的一次文学化、人格化概括。
从这一点看,禹会村遗址的价值,不仅在于为大禹治水传说“添一证”,更在于把人们的视线从单纯的神话故事,拉回到那些默默筑堤、挖沟、祭祀、规制水流的早期先民身上。这些具体的人与行为,才是大禹得以“立得住”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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