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依据公开司法文书、权威媒体报道进行整理,仅供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反思之用,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

挖掘持续了整整七天。

5月29日当天三具被发现后马上封锁现场,龙治民上了约束措施,看守所被武J接管。

5月30日更多的J察以及法医来到现场,村民说龙家门前原来有个萝卜窖,后来填平了,种上了白菜。

闫淑霞被问到萝卜窖的位置时,眼神慌乱,往门槛边挪了挪,指尖颤巍巍地指了一下——离堂屋门槛不到一米。

民兵开始往下挖。

铲下去几锹就碰到了玉米杆和玉米叶,掀开表层覆土及玉米杆后,刺鼻的腐臭味便扑面而来。

最上面一层整齐地码着八九具遗体。

头脚交错,像码柴禾一样,头挨着下一个人的脚,紧凑地排列。

从边缘看,下面至少还有一层。

在场的人都倒吸了凉气。

干了十几年刑警的王扣成,手也发颤。

他办过不少命案,见过不少遗体

但一次性埋这么多而且码得如此整齐的,从来没有过。

挖掘工作从下午一直持续到深夜。

煤油灯、手电照着坑口,法医一具一具编号、拍照、检验。

一层又一层。

清完一层,下面还有一层。

到5月31日上午十一点,这个被命名为「3号坑」的萝卜窖终于清理完毕。

整整33具。

男男女女叠在一起,全部是头部钝器伤,一击致M。

坑长三米,宽两米,深不过一米多。

就这么大的地方,埋了33个人。

法医说,那种头足交错的码法,是最大限度利用空间的方式。

像仓库里码货物。

龙治民自己也供述:「码整齐点,能多埋几个。」

3号坑清理完,挖掘还在继续。

警犬在院子里四处嗅。

很快,东侧的猪圈里又有了反应。

猪圈早就空了,积着猪粪和烂泥。

挖开表层的粪土,下面又是遗体。

这一坑有8具,腐烂程度更重一些,埋的时间更长。

命名为「2号坑」。

6月5日,在龙家厕所东墙下五十厘米处,又发现了一堆完全骨化的遗骸。

整理鉴定后,计4具。

这是最早的一批,埋的时间最长,已经只剩骨头了。

命名为「1号坑」。

加上最初发现的2具男性遗体和1具女性遗体。

2+1+33+8+4 = 48。

整整四十八条人命。

挖到在场的人都麻木了。

铁锹一下一下铲下去,每一铲都可能碰到人体组织。

有经验丰富的老法医,挖着挖着突然放下工具,走到院外,蹲在地上平复情绪。

不是没见过逝者。

是没见过这么多逝者,密密麻麻埋在一个农家小院里,就在主人每天吃饭、睡觉、走路的脚边。

现场搜出的赃物,更让人唏嘘。

衣物一共三百九十三件。

有男式的褂子、裤子,有女式的衬衫、头巾,还有小孩的衣服。

全部被洗干净,叠得整整齐齐,分门别类放在屋里的柜子、箱子里。

像开了个二手衣铺。

除了衣物,还有两筐剪下的女性长发。

长的短的,黑的灰的,攒了满满两筐。

没人知道龙治民攒头发干什么。

财物方面,总共搜出:

现金573元,粮票91.5斤,手表4块,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旧物件。

四十八条人命,换了五百七十三块钱。

平均下来,害一个人,得十二块钱。

在1985年,大概相当于一个壮劳力六七天的工钱。

龙治民的作案流程非常固定。

第一步,选人。

他在县城的车站、广场、劳务市场转悠,物色目标。

专挑单独出行的、看起来老实巴交的、身上带点钱的。

流浪汉、光棍汉、出门找活的农民、智力不太健全的人,是首选。

这些人社会关系弱,消失了不容易被发现。

第二步,诱骗。

借口五花八门:

「家里要盖房,缺个帮工,一天两块钱,管三顿饭。」

「我妹子家在山里,想找个上门女婿,我看你挺合适的,跟我去见见?」

「山里有药材,我带你去挖,卖了钱对半分。」

都是针对底层最朴素的欲望:找活干、娶媳妇、赚点钱。

第三步,免费劳力。

人骗回家,先不害命。

先让干活。

挑水、劈柴、挖地、修猪圈、整理院子。

能使唤多久就使唤多久。

姜三身强体壮,干了两天活把猪圈挖完后遇害。

杜长英也给他劈了一天柴。

用完了,没用了,再动手。

第四步,行凶。

一般是在晚上。

趁着别人睡觉的时候,龙治民拿着镢头或者榔头对着头狠狠一下。

通常一下就失去生命体征。

没死透,就再补一下。

闫淑霞有时会在旁边拿煤油灯照明。

遇到挣扎的,她也会搭把手按住脚。

对部分男性受害者龙治民还采取了更恶劣的手段。

他曾诱使罗姓、王姓、杜姓三名受害者,先与瘫痪在床的闫淑霞发生关系,然后趁对方熟睡的时候动手杀害。

后来司法精神病鉴定将龙治民的三个犯罪动机之一确定为谋财、获得免费劳力、满足X欲,这成了他连续作案的重要原因。

闫淑霞在过程中不是完全被动的,她会用肢体和语言配合龙治民进行诱骗,在事后帮忙清理现场,她在犯罪体系里不单是旁观者和协助者,还是被当作工具使用的一个环节。

第五步,搜刮。

人没了,先搜身。

钱、粮票、手表,全部拿走。

然后扒衣服,脱鞋子,一样不剩。

衣服洗净后改一下,自己穿或者保存下来。

第六步,掩埋。

把尸体拖到埋尸坑旁边,头脚交错地码好,盖上一层薄土。

等下一个。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就如一套熟练的工序。

三年时间,重复了四十八次。

闫淑霞的角色,一直有争议。

有人说她被逼的,一个瘫痪的女人,丈夫要犯罪,她拦不住也不敢报警,只能跟着受苦。

有人说她是共犯,她知情且帮助照明、按脚手、整理衣物,提醒龙治民补刀。

根据之后的审讯笔录以及现场证据可以确认,她的确从头到尾都参与了。

龙治民行凶的时候,她在炕上或旁边。

她没阻止过一次。

也没报过一次警。

但她也不是完全没有动摇。

案发后几天她吓得不敢回家,住在村头碾房里。

龙治民去叫她,她不肯回。

她和村里的人颠三倒四地说过一些话:家里来了人,第二天就不见了,洗衣服,红的。

没人当回事。

大家只当她是瘫子,脑子也不好使,说胡话。

她还托人写过离婚诉状,递到乡里。

诉状里隐隐约约提到龙治民「不干好事」,但没明说害命的事。

最后也没离成。

她在恐惧和依赖之间摇摆。

一方面,她怕龙治民,怕那些逝去的人。

她一个瘫子,离了龙治民,怎么活?

谁给她端饭?谁给她挑水?

这是她的困境。

很冰冷,也很现实。

但这不能成为她参与犯罪的理由。

更让人头皮发麻,是龙治民的心态。

他被捕后,审讯异常顺利。

不抗拒,不隐瞒,问什么说什么。

哪一天作的案,那个人大概长什么样,搜出来多少钱,埋在哪个坑里,他都能说个大概。

说得越详细,越让人发冷。

因为他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太平静了。

像在回忆自己去年种了几亩白菜。

民警问他:「你害了这么多人,晚上睡得着觉吗?就不怕?」

他说:「怕啥?死人也是人嘛。」

停了停,又补了一句:「说完全不怕也不对。有一次我在楼上害了一个,睡到后半夜听到屋里有响声,滴答滴答的。我心想,莫非有鬼?可是D说世上没神鬼嘛。我爬起来把灯点上,端煤油灯的手直发抖。你想我咋办?我背口号: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他就背着语录,壮着胆子走过去看。

原来是逝者的血从楼板缝里滴下来,滴在下面的盆里。

他松了口气,把盆挪了个位置就回去接着睡了。

一觉睡到天亮。

四十八个人。

埋在他家院子里,离他睡觉的土炕十几米远。

他每天在这上面走路、晒粮食、种白菜。

吃得下,睡得着。

这种麻木,比凶狠更可怕。

挖掘出来的一个问题一直存在着:

这些人是谁?

四十八具遗体,能确认身份的只有十几人。

都是近期失踪、家属报过案的。

杜长英、姜三合……

剩下的人中三十多人不知姓名、无从联系。

有流浪汉、讨饭者、外地打工人员和走亲戚迷路的人。

像一滴水,落在龙治民家院子里,悄然无声的消失。

要不是因为杜长年坚持不懈地寻找弟弟,要不是因为姜银山五个月不放弃的努力,要不是因为那张1.85元的麦草条子,要不是因为两拨家属刚好碰上。

这些人,可能永远都不会被发现。

龙治民可能还会继续做下去。

五十个,六十个,一百个。

直到院子埋不下为止。

下一篇,讲从读书少年到动荡运动小头目,再变成连环作案者,龙治民的人生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