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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院周四作出裁决,认定政府为支持经济而颁布的紧急借款法令符合宪法。这项总额4000亿泰铢(约合120亿美元)的借贷计划由此获得法律上的最终确认,为政府推进相关措施扫清了障碍。

今年5月,总理阿努廷·查恩维拉库尔领导的内阁批准了这项紧急法令,授权财政部通过借贷和发行债券筹集不超过4000亿泰铢的资金。政府依据宪法第172条颁布该法令,该条款允许政府在紧急和必要的情况下,为了国家经济安全利益而颁布此类法令。阿努廷当时表示,中东地区的冲突对能源价格及全球经济活动造成了严重冲击——这场危机从能源价格开始,逐步蔓延至食品价格,正在全面推高泰国民众的生活成本,政府必须及时采取行动加以应对。

然而,这项法令自出台之日起便面临质疑。反对派认为,借贷计划应经过正常的年度预算程序,不符合宪法对紧急立法所设定的“紧急且不可避免”的门槛条件。共有133名众议员——占众议院现有议员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联署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质疑该法令的合法性。反对派议员特别指出,政府未能充分说明能源转型项目的细节,认为第二部分2000亿泰铢用于能源转型的资金并不符合紧急状态的要求,应当通过正常的年度预算程序来筹措。

经过审理,宪法法院九名法官以7比2的多数票认定该法令符合宪法第172条的规定。法院在声明中明确,该法令的全部条款均合宪,包括允许政府为长期能源转型项目提供资金的规定。法院一致裁定第一部分2000亿泰铢——用于帮助受能源危机影响的农民和企业经营者等——合宪;第二部分2000亿泰铢——用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和替代能源发展的能源转型项目——同样获得法院7比2的多数支持。

根据最初的计划,2000亿泰铢将通过消费者补贴计划来缓解不断上涨的生活成本,另外2000亿泰铢则用于支持向清洁能源转型。具体而言,第一部分资金将用于约3000万人的共付补贴、为1340万低收入公民的国家福利卡计划提供额外资金,以及支持交通运输部门。第二部分资金将资助经济重组项目,包括向清洁能源转型、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举措。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埃克尼蒂·尼蒂坦普拉帕斯上周曾表示,无论法院裁决如何,政府都将继续推进能源改革。他强调,向可再生能源转型对泰国至关重要,因为该国目前严重依赖进口能源。埃克尼蒂对记者表示:“政府需要与私营部门在能源转型措施方面进行更紧密的合作。”他还透露,政府鼓励驾车者改用棕榈油制成的生物燃料和甘蔗乙醇,这将有助于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同时增加农民的收入。政府方面坚持认为,相关借款法令对能源转型至关重要,援引的理由是泰国对进口能源的高度依赖——进口能源规模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近10%,这使得该国极易受到能源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

泰国反对党领袖、人民党领导人那塔蓬在裁决公布后表示失望,认为政府没有必要通过紧急法令筹资,清洁能源项目本可以使用正常财政预算。

这项新的借贷预计将推动泰国公共债务接近国内生产总值的70%——这是修订后的财政纪律上限,高于此前的60%限制。公共债务水平的上升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政府应对未来经济冲击的财政灵活性。尽管如此,随着宪法法院的裁决落地,政府已获准按照既定程序立即推进法令项下的各项项目并开始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