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是这样的:
这篇通报的全文很长,我就不全部贴上来了,大家可以自己去查一下。
那么,看完这篇通报后,我是什么感受呢?
我的感受是四个字——“大为震撼”。
因为通报里面的一个用词,真的颠覆了我的感官和观感。
这个词,就是——“堵住”。
可以看到,在这篇通报里,车位主人闵先生,在凌晨回家,发现自己的车位被这位女干部霸占后,就把车停在自己的车位前的时候,通报是这样用词的:
而在事情调解不下去后,女干部彭某也找来了自己的男朋友,把车停到闵先生的车前的时候,通报是这样用词的:
而又过了一天,彭某某去报警的时候,在通报中的用词,又是这样的:
同样是把车停在对方的车前面,当闵先生把车停在彭某某的车前的时候,用词就是“堵住”。
而彭某某的男朋友到场,也把自己的车停在闵先生的车前的时候,用词就是“停在XX车头前”。
同一个动作,不同的用词,这,真的是令我大为震撼啊……
我买了一个车位,我在回家的时候,我发现有人把我的车位霸占了,那我不把车停在我自己车位的前面,那我停在哪里呢?
这怎么能说是“堵住”呢?
这不是正常的停车操作吗?
难不成发现自己车位被霸占后,我也把自己的车停到其他人的位置上?或者把车停在车库过道里?这么做,难道不是因为别人的过错而给自己找麻烦吗?
而彭某某的男朋友雷某某到场后,故意把车停在闵先生的车前,这才是明显的挑事行为吧?这才是真正的“堵住”他人车辆吧?
这时候,用词怎么又成了“停在XX车头前面”了呢?
凌晨回家发现自己花钱买的车位被陌生人侵占,而对方预留的挪车电话是错误的,多方联系不上车主,才临时用车挡在自家车位前,这本质上,是普通人对自身物权的自救吧?
而女干部彭某某的男友,是受涉事者彭某某的邀约专程到场助阵,他停车的唯一目的,肯定就是对峙、施压、反制维权业主吧?
可为什么明明是被动维权的一方,用词是“堵住”,而主动加码矛盾的一方,用词却是“将车辆停在XX车头前”呢?
文章的最后,我只想说一句话:
一份面向全社会的通报,每一个用词都应该代表着客观公正,因为通报里的每一个用词,都承载着公众对公平的期待。但愿我们的社会,今后能越来越公正,但愿我们的社会,今后会越来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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