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航空旅客,权利现在有哪些变化航班延误超过3小时,旅客可以获得赔偿。这是欧盟每一位航空旅客享有的权利。欧洲议会本周在斯特拉斯堡通过了一项内容广泛的立法方案,历经13年谈判后,相关规则终于敲定。
多年来,一些成员国一直阻碍达成一致。如今,欧洲议会通过了这项大规模立法方案,赋予航空旅客更广泛的权利,同时航空公司整体上也并非不能接受。
航空公司原本更希望把门槛提高到5小时德国航空运输业联邦协会新闻发言人卡罗拉·舍夫勒说:“现在不用再频繁诉诸法院,就个案作出裁决,这是一件好事。”她表示,现行法律适用终于更加明确。不过,航空公司仍对欧盟继续要求其在航班延误3小时后支付赔偿感到不满。它们原本更希望将这一时限延长至5小时。
舍夫勒说:“无论是调配替代飞机,还是完成维修,3小时都太紧了。”她表示,一旦发生故障,航空公司今后甚至可能更倾向于直接取消航班,而不是设法调来替代飞机,这同样不符合旅客利益。现有旅客权利大体保留此次改革基本延续了欧盟现有的航空旅客权利体系,并将其纳入一部新的法律。对旅客来说,利好在于,权利没有缩水,但有些方面得到加强。
例如,今后航空公司不得再就儿童坐在父母附近的座位预订额外收费。为提高价格透明度,机票价格中今后必须始终包含一件手提行李。此举旨在防止低价机票通过不透明定价和高额手提行李收费误导消费者。除这些核心内容外,欧洲议会还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航空公司今后必须明确告知旅客,何时以及是否有权获得赔偿。
残障人士或行动不便者如果因轮椅服务不到位等原因错过转机,今后将获得补偿。独自出行的未成年人如果因儿童照护安排失当受到影响,也适用同样规定。每个人都有权免费获得纸质登机牌,任何人都不得被强制要求安装应用程序才能登机。
“未乘前段即取消后段”的做法将被终止。过去,旅客购买往返机票但只乘坐返程航班时,可能会在登机口被拒绝登机。这有时会对旅客不利,因为某些单程票反而比往返票更贵。今后,旅客可以把代金券兑换成现金;代金券到期后,航空公司必须将其价值支付给旅客。目前,这些旅客权利首先只要求欧盟航空公司执行。非欧盟航空公司只有在航班从欧盟境内起飞时才适用。
议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议会表决结果十分明确:646票赞成,12票反对,3票弃权。成员国理事会已经表示同意,但仍需完成正式批准程序。这种广泛支持也体现在利益相关方的态度上。不仅航空公司除少数条款外普遍表示认可,消费者保护组织也持积极评价。
新规被视为重要一步。不过,德国消费者中心联合会的安德烈·杜德施泰特仍表示,希望“旅客在发生航班中断时,能直接拿到一份预先填好的表格,据此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总体而言,他也对这项法律持肯定态度,认为13年的谈判显然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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