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岁那年,我在创意写作班上喜欢一个会弹吉他的男生。
他弹吉他,这就是重点。
和我见过的大多数背吉他的男人一样,他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
班上有一半女生都和他约会过,剩下那一半,全在暗恋他。
而我,既不是前者也不是后者——我是第三类人:觉得自己根本不配被他多看一眼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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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但不算漂亮,有趣但绝不酷,这样的女孩怎么可能入得了“坏男孩”的法眼?
所以那天他开口说要请我吃午饭的时候,我心脏差点停跳。
我答应得那么快,快到连自己都觉得没出息。
如果说这顿饭是一张“被认可”的入场券,那一刻我恨不得裱起来挂在床头。
可我当时还不知道,这张票背后的票价,全凭他说了算。
**关系升温快得像是坐过山车,可方向盘一直不在我手里。**
他清楚我们要往哪走,怎么走,用多快的速度走——当然,目的地也是他挑的。
而我呢?我永远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联系我,下一场“约会”要干嘛,他到底把我当什么。
我一问,他就翻脸。
不是敷衍,是直接教训我。
对,教训。他几乎什么都教训我——我说话的方式,我穿的衣服,我那些“不够酷”的反应。
他好像特别不喜欢我本来的样子。
奇怪的是,那段时间我居然觉得,被这样挑剔也是一种重视。
毕竟全校女生都想被他看见,而我,是被他“亲自纠正”的那一个。
我误把这种拧巴的注意力,当成了某种特别的认可。
可真正的问题不是他喜不喜欢我。
是我一直在追着他要一样根本不真实的东西——他的肯定。
一个连自己下一句说教是什么都控制不住的人,他能给我的认可,能值几个钱?
后来我慢慢明白,当你拼命想从一个左右你情绪的人手里讨一句“你很好”,你就已经输掉了对自己感受的主导权。
那种必须仰着头等对方点头的日子,过一天,亏一天。
所以也别问我后来怎么样了。
我只想说,有些认可,和菜市场快收摊时菜贩子硬塞给你的蔫叶子一样——
白给都不该要,更别提追着去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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