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不阿贵”出自战国法家代表韩非子的《韩非子·有度》,是法家法治思想的核心名句,原文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句话奠定了古代平等司法的理念,影响后世两千余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春秋战国时期贵族特权泛滥,王公大臣触犯律法常能凭借身份免罪,底层百姓稍有过错便受重罚,法度失去约束作用。韩非目睹朝堂乱象,提出这一主张,“阿”意为偏袒、曲从,全句含义是法律不会偏袒权贵,如同墨线不会迁就弯曲的木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文中配套阐释两层准则:一是惩处过错,不回避身居高位的重臣;二是嘉奖善行,不遗漏普通平民。无论身份尊卑,评判标准只有律法,才智、勇武、权势都不能成为逾越规则的借口。韩非反对依靠君主个人好恶治国,主张以成文法律统一奖惩,打破贵族阶层的法外特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先秦诸子思想中,儒家侧重礼治尊卑,承认等级差异,而法家“法不阿贵”跳出等级桎梏,追求法度面前的相对公平。后世历代明君治理国家,多引用此理约束官员。商鞅变法能顺利推行,本质也是践行同类思想,权贵犯法同样接受处罚。

放到当下,这句古语依旧具备现实价值。它警示治理者,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权力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身居高位者都没有特权,唯有公正执法,才能维持社会秩序,获得大众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