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光明区宠悦星宠物乐园发生一起大型犬伤人事件。市民陈女士带自家古牧犬入园游玩,被他人未牵绳的金毛扑倒撕咬近 20 秒,大腿留下数厘米深贯穿伤口,确诊狂犬病三级暴露,也就是狂犬病暴露最高风险等级。伤者肉体、心理双重重创,提出 6 至 8 万元赔偿诉求,却遭遇犬主与乐园两方互相推诿,多方调解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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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7 日傍晚,陈女士带着自家犬只来到这家宠物乐园付费大狗活动区。事发前,园内多只犬只发生追逐打斗,涉事金毛犬主人解开牵引绳,放任金毛与其他犬只追逐打闹。短暂平息后,陈女士准备带走自家古牧,没想到金毛再次爆发冲突,径直冲向陈女士将其扑倒,持续撕咬长达 20 秒。

“当时几只狗刚分开,我以为已经安全了,刚走到围栏边,金毛突然冲过来把我按在地上咬,全程没人上前阻拦。” 陈女士向记者回忆惊魂一幕。事发全程,宠物乐园没有工作人员及时上前制止犬只,也未第一时间提供急救处理,仅简单告知用肥皂水冲洗伤口。

受伤后,陈女士紧急前往犬伤门诊处置,医生诊断为狂犬病三级暴露。据医学科普,该等级属于最高风险,伤口贯穿皮肤、伴随明显出血,必须同步接种狂犬疫苗与高价免疫球蛋白。后续陈女士辗转骨科处理伤口、整形科修复疤痕,还因严重心理创伤前往心理科就诊,累计治疗花费近 4 万元。

肉体伤痛之外,难以抹去的心理阴影更让她备受煎熬。陈女士坦言:“我现在每晚都难以入睡,只能依靠安眠药,只要一闭眼,脑海里全是被大狗扑咬的画面,一点动静都会让我极度恐慌。”

事发后,赔偿协商环节矛盾彻底爆发。陈女士综合医疗费、疤痕修复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提出 6 万至 8 万元的合理赔偿诉求,可涉事两方均不愿承担对应责任。

金毛犬主人仅垫付了事发当天 1850 元急诊医药费,后续拒绝再支付任何费用,调解中只愿意承担三成责任,并称协商不成将直接走法律程序。涉事宠物乐园态度同样消极,仅认可两成责任,目前乐园已暂停对外营业。

针对三方责任划分,专业律师给出清晰解读。根据《民法典》饲养动物侵权相关规定,动物伤人适用无过错责任,金毛主人私自解开牵引绳、放任犬只打斗,未尽到管束义务,应当承担六至七成主要责任;宠物乐园作为经营性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管控冲突犬只、事发后无应急处置,需承担两至三成次要责任;陈女士无挑逗、刺激犬只行为,仅需承担极小部分次要责任。犬主自认三成责任,与法律划定的责任范围差距巨大,这也是调解迟迟无法达成一致的核心原因。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