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徐州市区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徐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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